说起印第安人,我们通常会想到殖民者对他们的屠杀,但其实作为后来者的美国人,对他们的屠杀与殖民者相比,有过之而不及。
其实最早的美国人是不会屠杀印第安人的,甚至他们与印第安人的关系还十分友好,因为当时的印第安人经常无私的帮助他们。
到了19世纪,美国的经济开始发展,人口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开始增多。
人口增多了,土地也要跟着多。但是没有土地怎么办呢?
一个字,抢。
抢谁的土地呢?
当然是抢比较弱的人的土地。
四周看了一圈,发现还是老朋友印第安人最弱,而且这老朋友的土地还都是肥沃的土地,决定了,就抢这印第安人的土地。
什么?他跟我是朋友,以前还经常帮助我?
这有什么,有一句老话叫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今天我就要把印第安人的土地给抢了。
1812年是我行动开始的一年,虽然这一年我还在跟英国打架,但是,我人多,而且印第安人不像英国人那么难对付。
于是,这一年的我派了很多人去俄亥俄州和密西西比河东部大肆屠杀印第安人。
除了这两个地方的人屠杀印第安人外,还有一个地方的屠杀更加恐怖,这个地方就是佐治亚州。
这个地方的恐怖在于这里的民兵发明了一种猎杀活人的游戏,这个游戏的内容就是比谁杀印第安人比较厉害。
从这个游戏能被合法的进行,而且不会被抓起来可以发现,美国完全不把印第安人当人看,或许他们还觉得这种游戏的效率太低了。
这群人真是太蠢了,杀印第安人的效率未免太低了吧。
于是在1825年,美国对杀害印第安人的行为合法化,这一年,美国总统门罗提交了“驱逐印第安人”的名单。
又过了五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印第安人驱逐法》。这时候在美国的眼里,印第安人就跟害虫一样需要消灭,要消灭害虫需要杀虫剂,要消灭印第安人呢?当然是需要这个《印第安人驱逐法》,毕竟有个法律,搞事情才比较好搞。
这部法律通过后,在1850年,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基本上该赶走的都赶走了,该杀的都杀了。
此时的美国东部,可以说已经看不到印第安人的身影了。
但是光灭了东部的印第安人还不够,西部的印第安人也有土地,既然已经把他们东部的土地给抢了,那就把西部的土地也给抢了。
但是现在我的国民已经有足够的土地,他们懒得再去抢印第安人的土地,怎么办呢?
简单,煽动一下他们不就行了,我就随便编个故事,说印第安人就是魔鬼,如果不把他们全部赶尽杀绝,那么恶运就会降临。
这个故事果然有用,现在我的国民全部都想要再去杀印第安人了。
我要继续鼓励一下我的国民,给他们再来一点法律武器,该写什么法律武器呢?
对了,就写一个鼓励抢夺印第安部落的法律,只要你敢去印第安部落杀人放火,那么你就可以得到财富。
哇,财富,当时的美国人一听到财富,立刻就变得不怕死了,他们朝着财富之路勇往直前,继续开始屠杀印第安人。
当然,光是这样还是不够的。印第安人也会反抗的,我要把他们最重要的北美野牛给杀了。
既然说了就要开始行动,美国花大钱派了一大堆猎人去猎杀北美野牛,经过很长时间的猎杀,北美野牛濒临灭绝。
ok,现在北美野牛杀了,土地也基本都抢到了,还剩下一点点印第安人怎么办呢?
对了,可以把他们赶到那种荒无人烟同时土地贫瘠的地方去。
这个行动,就是保留地政策,剩余的印第安人都被赶到了保留地里,而且,不是每个印第安人都能活着到达保留地,因为有很多人在路上就被杀了。
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种族屠杀,印第安人从一开始的近千万人口下降到了25万人口(20世纪初的数据)。
(某人说历史/图文原创,未经授权,不得私自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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