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刘雪莲

22日下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张守海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养老保险方面的工作与网友交流。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大家关心的养老保险的那些事儿。

有些和养老金相关的问题,很重要,但是现在却只能执行一些临时操作,因为最终怎么办,要等省里的政策。如果家里有老人,也面临下面这样的问题,请再耐心等一等。

问题一

网友:请问今年退休的养老金基数几月份能调?

张守海:目前,省里尚未确定今年退休职工养老金计发基数,青岛市暂按去年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新退休人员计发养老临时待遇。待省里确定计发基数后,我们将及时为新退休人员重新计发养老金,并对相关待遇差额进行补发。

问题二

网友:我是2018年11月正式退休领取事业退休金的,但是一年以来一直领取的是临时工资。咨询了解到,我有过企业参保经历,牵涉到在企业参保期间的缴费政策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所以无法核定正式工资,类似情况咱青岛市也不少。能不能统一政策,尽快理顺解决我们的临时工资问题?

张守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由全省统一制定。目前,对有企业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养老待遇有关问题,省里正进行研究。后续,青岛市将根据省里的意见重新计发养老待遇,并做好相应补发清算工作。

问题三

网友:上个月电话咨询过在职员工因病死亡临时待遇的问题,当时的回复是只有退休人员可以领临时待遇,在职人员还要等今年标准出来,上周12333微信公众号发布说在职的也可以领临时待遇了,所以现在是可以领了吗?后续今年标准出来后是否还需要再去现场确认呢?如果单位代办发到职工社保卡里需要带什么材料去,家属需不需要去?

张守海:为方便参保人员死亡后直系亲属及时领取丧抚待遇,在省里尚未确定发放标准前,青岛市暂按2018年发放标准先行发放临时丧抚待遇,先行发放范围包括死亡的在职职工,您可以向死者生前单位申请,由单位携带与死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异地死亡的,还应携带死亡证明原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即可,亲属不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省里标准出台后,我们将及时将有关待遇差额拨付到先前拨付的账户,不需要再次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