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剧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艺术现象。从表现对象上看,它有性格喜剧与情节喜剧之分;从表现内容上看,它有风俗喜剧、感伤喜剧、荒诞喜剧(悲喜剧)之分;从其本身性质来看,它又可分作讽刺性喜剧、歌颂性喜剧等。那么,什么是喜剧精神呢?《幽默小百科·幽默概论》给出的解释是理智冷静的旁观态度加戏谑调侃的玩笑意识,便是所谓的喜剧精神。《红楼梦》及《红楼梦》所体现出来的曹雪芹的喜剧精神是什么呢?我认为主要有三点:
第一,高端人格的优胜精神。从旧红学、新红学到当代红学的曹雪芹研究告诉我们:是中国传统文人精神滋育了伟大的曹雪芹,他的精神根脉,系结着屈原、贾谊、司马迁、阮籍、嵇康、陶渊明、杜甫、李白、王维、苏轼、关汉卿、王实甫、汤显祖、李贽等一串光辉的名字,而这每一个名字背后,都蕴含着一笔丰厚的精神文化资源,它们共同锻造了曹雪芹的高端人格。他们身上那种刚健有为、愈挫愈坚、追高求美、宁死不屈的传统的文人精神与曹雪芹“新愁旧恨知多少”“燕市哭歌悲遇合”的人生遭际嫁接,便形成了他“接蓠倒著容君傲”“步兵白眼向人斜”的独特个性,于是,就生成了凌顶览小、孤标傲世的心理优势和人醉我醒、人俗我高的藐视眼光。不是吗?
品读《好了歌》,难道它不是曹雪芹以绝对优胜的人格精神在调侃世俗价值观,甚至要骂倒世俗价值观吗?着眼智通寺对联“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难道不是曹雪芹居高临下地断喝、嘲讽沉溺功利而不能自拔的一切人等吗?再看看所有跻身于《红楼梦》人物长廊中的诸多“可笑”之辈,从贾赦、贾珍父子到赵姨娘、王善保家的、金氏之流,哪一个不是首先被曹雪芹从人格上予以否定、批判,然后才纳入被嘲讽、被调笑对象的呢?周思源先生推断说:曹雪芹十分罕见地在《红楼梦》中塑造了赵姨娘这么一个“不可原谅”的人物,很可能是因为在曹雪芹的经历中曾遭遇过这样的人,甚至受过这么一个专一与人为恶的人的气,因而恨她,藐视她,于是才把她写得如此不堪,让她出尽洋相,成了十足的“丑角”。
第二,冷静睿智的理性精神。我们完全不难想见,曹雪芹在写作黛玉葬花、龄官画蔷、金钏之死、鸳鸯抗婚、晴雯之死、迎春误嫁等情节的时候,一定有高度的感情投入,创造的是“有我之境”唯其如此才能达到“欲其感动别人,首先要感动自己”的悲剧性审美效应;而在写作葫芦判案、顽童闹学、贾珍哭媳、焦大骂人、两宴大观、凤姐泼醋、薛蟠挨打、金桂闹宅等情节时,他一定是冷目而视、掩耳而听的,是拉开一定审美距离所创造的“无我之境”。
唯其如此,也才能达到“我本无心说笑话,谁知笑话逼人来的喜剧性审美效应。试想,当曹雪芹创造“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的时候,他会是其中一个前仰后合的“笑客”吗?不,他一定是迷蒙着双眼,“捂上耳朵”去想象、去感受、去书写那热闹非凡的场面,而让我们这些“看客”随着那群“当事人”前仰后合地去“傻笑”,去分享那丰盛的“精神大餐”。
再以贾宝玉为例,全书开篇时,他以顽石之形而“思凡受享”,僧道劝阻无果,携入红尘。生而为人,少时尊宠有加,长大珠围翠绕;居华屋,食甘饴,安享富贵;黛钗争,晴袭捧,情宜福艳;孰料昙花不长,乐极哀生,随着家族败落,风流云散,终至心灰遁世,归入大荒——曹雪芹用真幻结合的构思,写了贾宝玉20年左右的生命历程,始于“大荒”,终于“大荒”;这种“大荒唐”构想,虽然不是曹雪芹肉体生命的写真,但却无疑是他“精神生命”的“全部游程”,用的是“大写意”笔法,其中包含的是有着浓重的自嘲自况意味的“黑色幽默”,体现出来的是一种“人生如戏”(人生也的确常常如戏)的喜剧精神。其他人物,兹不赘说,大致亦当作如是观。
综上所述,可知《红楼梦》从内容上看确是一部“彻头彻尾”的大悲剧,但从形式上看却夹杂着许许多多喜剧笔墨,我们可以从中发现曹雪芹变幻腾挪的多样化喜剧技法,蕴含着杂多的喜剧意味,体现着曹雪芹独具的喜剧精神。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喜剧性因素的深广介入,才使我们在阅读《红楼梦》时不致一味沉重、一味悲辛,而会伴随着开心的畅笑、会心的乐思;这种审美风格的“二元性”,也就使一部悲剧的大著述具有了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中所论中国古代建筑美学所体现的“重屋飞檐”之美(即用“飞檐”消解“大屋顶”“重屋顶”给人带来的视角沉重)这种“悲”“喜”交融的二元美学风格的缜美统一,诉诸于读者的立体感受,则不禁让人联类想象出“一树花杂绿叶稠”,那主体性内容如一树繁花,明暗深浅,如火如荼;那辅助性形式、风格则如绿叶夹杂,斑驳其间,穿露其间远观近赏,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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