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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关停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关停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务必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关停各级疾控中心设立的接种单位,及时完成服务对象接种档案及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确保预防接种服务不断档、工作不脱节、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下降”的工作要求,现将关停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门诊关停时间安排:2019年12月1日前,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按常规正常提供预防接种服务。2019年12月1日起,关停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同步停止提供所有预防接种服务。

2、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门诊关停后,在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门诊建证接种的在册管理儿童,自公告之日起,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古城区辖区内其他接种点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后续疫苗接种。

3、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门诊关停后,二类疫苗除了接种狂犬病疫苗只能选择到具备疾病救治能力的丽江市人民医院、古城区人民医院外,其他二类疫苗的受种者可自愿选择到古城区辖区内的任何相关接种单位接种二类疫苗。

关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门诊,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预防接种工作管理规范化要求,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好履行免疫规划业务管理主体职能,做好辖区内免疫规划工作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指导辖区内接种单位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古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将一如既往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确保为辖区内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化的预防接种服务,提升疫苗防控效能。

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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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一村民未经批准建游泳池及砖混结构房屋,总面积560㎡

近日,华坪县自然资源局、新庄乡人民政府在深入推进“两违”整治行动中发现,新庄村19组居民汤某在未办理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未经批准在自家鱼塘及水田上修建游泳池2座及砖混结构房屋,总面积560㎡,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政策法规讲解、心理疏导,最终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同意按要求进行拆除和复耕。在工作人员的督促下,该户于2019年10月19日自行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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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派出所查获1名偷开他人机动车违法嫌疑人

10月2日、18日,永兴派出所接到2起面包车被盗的警情。经核实,车辆被盗时,车钥匙均在其车辆上,后经民警走访、查找,两车分别在永兴乡马鹿村二组路边以及中心镇龙洞村委会唐家营路段的公路上找到,车辆及车上物品未受损,车辆钥匙置于车上,嫌疑人不知所踪。案件发生后,永兴派出所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经调查走访发现海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9日11时许,民警成功将违法嫌疑人海某某抓获。经审查,海某某如实陈述了其先后两次因出行不便而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违法事实。目前,违法嫌疑人海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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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公安局成功破获辖区内首起非法采矿案,涉案价值141万!

历时100余天,宁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艰辛努力、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宁蒗县辖区内首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价值达141万。2010年12月,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彭某某二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了宁蒗县红桥镇某采石场,之后两人各自经营一个采石点开采砂石料。2015年12月,采矿许可证件有效期满后,在逾期未办理延期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彭某某继续非法开采砂石并销售。2016年至2019年期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多次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做出行政处罚,邹某某、彭某某仍无视法律继续实施非法开采并进行销售,涉案价值达141万元,对国家矿产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2019年9月17日,经详细调查取证,宁蒗县公安局依法将涉嫌非法采矿的2名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彭某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移送宁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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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县这家店乱贴小广告,屡教不改最高可处罚3000-30000元

玉龙县住建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10月7日就发现了百济堂在玉龙县城区多条主干道张贴了治疗性病、梅毒、淋病的小广告。现场取证后,执法人员找到邓某明了解情况,并下发了建设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邓某明在10月18日中午12时以前将百济堂张贴的小广告全部自行清理干净。10月22日上午,玉龙县城区的白玉园和玉龙园周边墙壁和黄山镇部分村道巷子还有百济堂的小广告没有清除,甚至古城区一些地段也有百济堂的小广告存在。10月22日下午,玉龙县住建局监察大队联合古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玉龙百济堂负责人邓某明进行立案调查,责令邓某明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玉龙县城范围内张贴的所有百济堂宣传广告清理干净。除了玉龙百济堂,还有位于丽水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张贴的小广告也被要求自行清理。“24日中午12点以前没有自行清理干净的,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罚。” 玉龙县住建局监察大队大队长说,在户外张贴小广告影响市容市貌,拒不改正者,最高可依法进行3000-3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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