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召开,会上通过一系列任免决定!

详情如下: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接受吕高骥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接受吴楠辞去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接受张缌萌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沛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任命:

肖作平同志为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曹森同志为大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胡鹏同志为汉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胡鹏同志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张华同志为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周俊鹏同志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徐刚同志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

郭险峰同志为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吴传峰同志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刘丽丽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淑云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欣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萌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康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恋恋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吴然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林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沙茹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帅星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大屯人民法庭副庭长;

金战磊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朱寨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夫彬同志为沛县人民法院魏庙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张洪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兴建同志沛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一庭庭长职务;

常拥军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周长民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孙兆乾同志沛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苗顺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大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汪新瑶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光侠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莉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阳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魏博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秦洁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艳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呈玲同志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此外,沛县政府网还公布了12名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任免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北开发区、湖西农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

闫成功同志任沛县中学办公室主任;

陈永锋同志任沛县中学教务处主任;

董桂礼同志任沛县初级中学校长;

梁建同志任沛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魏增海同志任沛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王志强同志任沛县第五中学副校长;

朱广响同志任张寨中学副校长;

朱团结同志任沛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吴岩松同志任沛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何义同志任沛县初级中学副校长;

朱大伟同志任湖西中学副校长;

郭红心同志任鹿楼中学校长。

来源:沛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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