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午,大连市高新园区公安分局七贤岭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男子在辖区一大厦女卫生间偷拍

接到报警后,巡警迅速到达现场,将涉事男子及报警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调查,民警了解到:该男子来自外地,一周前来到在大厦培训学习,最近学习压力较大,突发奇想,想去女厕所看看,寻求刺激,25日中午趁人不备,走入女厕所……

发现有女子在方便,该男子悄悄地在隔壁缝隙下面正准备用手机进行偷拍时,被此时如厕的另外一名女子发现,并大声问道:“你在干什么?”

男子一看被发现,夺路而逃,女子紧跟其后,发现他顺着楼梯 下楼,但追到楼下没有发现该男子,女子就来到物业反映情况,物业通过监控发现男子的踪迹,随后报警。

经审讯,该男子承认了偷窥女厕所的行为,并认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鉴于其违法行为未遂,并主动承认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给予男子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