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某小型金融服务公司客户经理易某先后骗取23名被害人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人脸识别等个人信息,通过使用他人个人信息向网络金融APP贷款的方式,非法获利95万余元。近日,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易某提起了公诉。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发展

互联网已是人们生产、生活中

不可或缺的部分

信息化已然成为时代发展的潮流

在金融领域

支付宝等网络金融APP的推出

大大简化了金融管理流程

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在手机上

办理金融借贷业务

然而

这样的便利

却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半年间

易某以“查询征信信息”为由

先后骗取23名客户的个人信息

秘密办理网络金融借贷

骗取贷款共计95万余元

最终,易某在泉州南安

受害者一:

我想我的银行卡里反正也没钱,告诉他密码也无妨。

受害者二:

是呀,谁知道空卡竟也能被他骗出钱来!

受害者三:

要不是接到银行的催收电话,我还不知道自己名下有这么多笔贷款。

多名被害人向罗源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诉说着被骗的经历,言语中流露着愤怒与懊恼。

检察官耐心安抚被害人焦急的情绪,详细向被害人告知其在诉讼阶段所享有的权利,认真与被害人逐一核对每笔贷款的来源及去向,积极协调易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经过两个多月的审查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易某适用了

认罪认罚制度

并依法向罗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部分市民对网络金融业务了解不够,认为银行卡里没有钱即没有风险,防备心理不强,轻率的处分个人财产信息,这是犯罪分子容易得手的关键所在。

在生活中我们不仅要时刻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还要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供稿 | 第三检察部

编辑 | 《法制日报》福建新媒体中心 高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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