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的申请受理点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申请人经公证的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医保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记录。

5.安置介绍信(单位改制或破产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需提供自谋职业协议复印件)。

退役士兵档案材料遗失的,须本人提供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地以及服役期间的工作经历(含服役部队、起止时间、单位主官、证明人等)。

受理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文君街道受理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素材来源:邛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古古、楚楚

审核:芷君、兴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