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表面上如同温顺的大河,浩渺且壮阔,但平静的水面下,是数不清的急流漩涡。

未成年人的世界很单纯,单纯到极端的地步,白就是白,容不得一点黑渍,黑就是黑,应该全部抹除,因而我们所看到的令人惋惜的校园暴力、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等等,大多都是丢失人性、手段残忍、不计后果的,他们像野兽一般发泄自己的情绪,将自己的愤怒与人性深处靠欺凌弱者所获得的优越感,展示的淋漓尽致,不要说人类是高等生物,这样的人,就是当年的纳粹、就是当年大屠杀的刽子手、就是当下的极端恐怖份子,只不过,他们的年龄稍微小了一点,在中国,他们有着“未成年人”这一顶保护伞。

他们是故意的,是蓄意为之,殴打致人死亡,他们当然清楚,甚至内心深处有一种悸动,再用力一点,再打恨一点,死了就最好了。

2019年10月20日,大连一名10岁女孩琪琪遇害身亡,而13岁的蔡某某具有重大嫌疑。

《华商报》在新闻中这样写道:

10月20日下午,家人找不到去上美术班的王某,就感觉不妙。给老师打电话,说是别的孩子早都回家了。

一家人急坏了,就打电话报警,调取了孩子沿路的监控视频,发现了孩子的身影,却在蔡某某家附近消失了。

最后在一片灌木丛中发现了王某的尸体,被装在一个塑料袋里,身上有7处刀口,左眼有被打留下的淤青。

令人愤懑的,不仅仅是这样的行为,更是公安机关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方法: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人命逝去,动机、证据确凿,仅仅因为加害人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不少网友感叹: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快变成未成年人保护伞了。

而这样的事情,并非首例,就近几十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重大伤亡等事件比比皆是,但仅仅因为年龄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从轻发落,或草草了之,着实令人深感不公。

2004年,黑龙江一个13岁的男孩赵某某强奸13岁的同村女孩。女孩家人知道后,便报警。法院判男孩赔偿9000元,将男孩释放。

次日,赵某某闯入受害人家中,当着女孩的面,将女孩的妈妈捅死。然而,就这样,男孩得到的是一年半的劳教处罚,便释放了。

2016年,19岁的韦某某把一名11岁的小女孩陈某莫在上学途中奸杀。

而更让人发指的是,他的前科累累。

2010年在广西老家涉嫌杀害一名4岁男童,但因未满14岁未被追究刑责。

14岁时故意杀害一名6岁女童未遂,被判6年有期徒刑

2015年11月刑满释放。

这就是纵容的后果,犯罪低龄化,手段的成人化,甚至于故意杀人而为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弊端早已显现,但相关规定并未作出及时修整,以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成本是那么低。

除去违法犯罪,生活中熊孩子调皮影响他人,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他还是个孩子啊”,“你和一个孩子计较那么多干什么”,“他还小,你让着他点儿”。其实小孩是最容易塑造也最容易被扭曲的一类人,他们并不善良,相反是特别自私的。

关爱与宠爱不是同一个词,事件大小也应该从性质和影响进行评判,而并非年龄,勿以恶小而为之,一点一点的小恶被忽视,就是一点一点的黑暗在滋生,当这些人性之暗充分发泄出来时,又是一则悲剧。

一个朋友她送上小学的女儿去学游泳,游泳班里有个差不多大的男孩子,人也很调皮。

有一次,那个男孩趁她女儿不注意,猛地把她推到了深水区!

恶作剧成功让男孩子哈哈大笑,幸好教练及时发现,救起女孩,才避免了意外。

当薇薇找这个男孩的妈妈时,对方轻描淡写地说:“都是孩子嘛!你女儿又没出事,要什么紧?”

类似的话语,我几乎能够倒背如流:

“你都这么大人了,跟个孩子计较什么?”

“他还小,做错事很正常”

“多大点事儿啊,他还是个孩子,算了吧”

孩子恶作剧,做错事,家长不仅不批评惩罚,甚至变相地鼓励纵容,认为是顺从孩子天性,难道不荒谬吗?

一个“熊孩子”和一个杀人犯之间,真的差的很远吗?

还是,只隔着一个“熊家长”呢!

纪录片《镜子》里有一番话:

“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父母就是作画的人,白纸变成什么样,关键在父母。”

西安一车主在车中休息,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在划自己的车。打开车门看到车身被个11岁的孩子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车主报警才得知,这已经是孩子划的第九辆车了,但熊孩子的家长却说:“反正这样的车我们赔不起,不然你们就把他抓起来好了。”家长明知道11岁的孩子是不用承担这种责任的,就如此耍赖。

俗话说:“每一个犯下罪恶的孩子的背后,都站着一对不负责任的父母。”

时至今日,据10岁女孩的父母说,行凶者蔡某某的家长尚未出面道歉。而男孩的舅舅竟然还口口声声称,他是个乖孩子,平时没有不好的行为。此刻,更希望大家用理性的态度看待这件事,让悲剧不再重演,让罪行受到惩处,让逝者得以安息,真正爱自己的孩子,就应该严格管教,不抱包庇孩子的恶,不纵容孩子的坏。

如果,孩子真的犯错,那就应当受到与之相对应的惩罚,不再让未成年,成为脱罪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