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法执勤时,“打不还手”是个什么样的状态?
从法律层面来讲,殴打执法执勤的人民警察是在暴力袭警,涉嫌妨害公务罪,且属于依法从重处罚情形。
所以,不存在“警察还手”之说,有的是人民警察在遭到暴力袭击之后,应当依《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之赋予警察的权力与义务,立即行使警察职权,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与继续,恢复现场秩序。
用简单的话来说,就是警察被打了,应当当场将打警察的人给制服了、控制了!然后带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妨害公务的刑事责任。
如果身为警察,被打了却“不还手”,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就是失职、渎职。
随着今年初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原来在某些地方公安机关盛行一时的“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成了过街老鼠,按说,“打不还手”再也没有了市场。
可是,不可否认的是,警察执法,还是被某些不良媒体、键盘侠、喷子们放在放大镜下寻找瑕疵,甚至不惜造谣、抹黑。
“打不还手”还有市场!
可是,在大街上民警被打了耳光,不仅仅打不还手,还放任打人者大摇大摆的离开,却还是相当的罕见。
就是今天,发生了这样的事!
今天18时5分,@7维视角 在微博上发布一段视频和相关文字内容:
10月29日中午,山东滨州滨城区黄河三路、渤海五路路口处,一位老人高声质问该交警“你管得了吗?”随后扇了交警一耳光,骂骂咧咧离开!滨州滨城公安目前已将该老汉传唤至警方处。
我们来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个提一个手提袋的老者,用手指着一名交警的鼻子在骂:XXX,你管得了吗?你管得了吗?
这名交警想“辩解”,对老人说:公安机关...
结果,这话还没说完呢,这个老人就重重的“赏”了这名交警一个耳光!
被打之后,这个交警怎么做的呢?
他什么都没做,却摘下了警帽。这时,或许大家会以为他拼了被处分或开除也要制服这个暴力袭警的“老人”的时候,才知道我们想错了。
这个交警坚定的在“文明执法”,摘下帽子后,什么也没做,然后静静的听着这个暴力打了他耳光的男子继续辱骂他:XXX,你管得了吗?你管得了吗?
然后,这个打交警耳光的男子昂首挺胸就走了。
一边走,这个打警察的男子还不忘记回头再用指着在后面的交警,手已经指到交警脸上了,嘴里肆意的辱骂。
而交警一声不吭!
然后,这名交警取出手机,在按手机。现然后,过来一名男子,将交警与打交警的人分开。
这时视频里,可以很清楚的听到一个人说,应当是交警说的:打人咧!
纠正:这不是打人,这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这个交警,看来是真的“不懂法”,甚至不知保护自己的基本法律。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被当街打耳光的这名交警,目送打他的男子大摇大摆的远去。
在下午18时37分时,山东滨州公安的官方微博即发布案情通报:刑拘了。
原来,起因竟是行人闯红灯。
10月29日上午11时许,于某某闯红灯横穿马路,车辆纷纷避让,非常危险,在一边执勤的辅警迅速上前制止。
对,这是一名交警部门的辅警。
于某见辅警敢制止他闯红灯,就怒火万丈啊。就对辅警百般的辱骂,甚至是打了辅警一个耳光。
官方通报说,辅警保护最大克制,向带队民警汇报并通知110民警。而目击群众也对于某打辅警耳光的行为非常愤慨,主动提供他们拍摄的现场视频。
这次,滨州警方的关键少数绝对非常给力,要求严格依法处理,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立即行动,14时许即案发后三个小时,就在滨城区某小区将于某某抓获。
于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滨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滨州警方在通报中特别强调:对于辱骂甚至使用暴力方式侵害执法执勤民警、辅警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滨州公安机关将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严惩,维护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滨州警方做的好,可是这个被当街打耳光的辅警,却真的不应当有什么克制,甚至克制到任由已经涉嫌犯罪的于某自由的离开。
当然,我们都理解这名辅警的难处。毕竟,在近年来,执勤的辅警突然遭受暴力袭击而果断“还手”的,基本上第一时间被切割、被开除了。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在被于某打了耳光之后,这个辅警果断出手,将这个“老人”放倒在地予以制服,会不会立即被人剪切视频放到网上说警察“暴力对老人执法”呢?
还有,如果这个老人在被辅警制服的过程中,突然发病猝死,这个辅警会不会被媒体立即定罪为“滥用职权”甚至是故意伤害致死呢?
所以,如果不能从立法上解决民警、辅警依法屡职免责制度,“打不还手”依旧会长期存在!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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