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的停车位使用问题,在目前许多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如何合法、合理、合情地对其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成为城市发展的一大考验。
连日来,不少市民拨打牡丹晚报全媒体新闻热线反映,很多商户在自家店铺门前私自圈占停车位,或在限时停车处长期停放车辆,导致市民上下班途中绕行。为此,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走访了市丹阳路、和平路、华英路、中山路等路段,并采访了相关管理部门。

商户圈占、车辆扎堆,路边停车问题可不少
昨日清晨,市振兴路附近的商户走出小区,准备开店营业。
他们挤过店铺门前成排停放的小型汽车,挤过歪歪扭扭停在一起的几辆三轮车和流动经营车,又绕过石墩和低矮的路障,终于“顺利”地走到店铺门前,掏出钥匙。
丹阳路口的商户对此已经习以为常。
若店铺开门时间稍微晚些,堵在商铺门前的车辆能够按时开走,似乎还不算障碍,可一到三餐时间段,又有消费者的车辆重新堵在店铺门口。
“三角形的流动路障确实是我们放的,但我们设路障,只是为了防止外来车辆堵在门口,否则,我们连自己的电动车都没地方停放。”鑫苑花园小区外沿街商户纷纷表示。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发现,除流动路障外,商户门前还设有混凝土石墩、黄黑色相间的钢管,部分石墩的水泥为近期涂抹,钢管路障颜色与人行道旁统一安装的路障颜色相似,但颜色、规格等略有差异。该十字路口一家商铺门前,商户直接用白线与大字将公共区域标注为自家店铺“专用停车位”,但否认自己仿照管理部门安装钢管路障。
一商户对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表示:“我租赁门面房时石墩就存在,但被来往车辆撞断了,我又重新安装了一个。”
另有几家商户承认自己放置了流动路障,但均否认安装了各种固定路障。
两馆安置小区沿街处,一商户门外的路障从自己店铺门前开始,一直延伸到人行道旁的绿化带。店主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我们店铺附近就是医院,外来车辆特别多。上下班时间、用餐高峰期,车辆从辅路一直停到我的店门前,来我店里的顾客停车都很困难。我知道有规定不能私自圈占停车位,但我们商户确实有停车的需求,所以我向物业申请了,他们同意我安装的。”
昨日正午时分,位于市和平路与中山路的限时停车处,因沿街商铺众多,驾车前来消费的市民不少,硕大的禁停标志被路沿石上下的几辆小型汽车环绕,车主或走进附近店铺消费,或不知去向,连车窗内放置的手机号牌都被雨刷遮挡住了。
临近午饭时间,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路过和平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处的一家商场,发现入口处被石墩与流动路障圈出一个矩形区域,两侧又用几辆电动车将石墩间隙堵住,矩形中间的空地上,竖着几个写有“禁止停车”字样的牌子。同时段的华英路一处路段,商户门前也都停放着车辆,个别车辆突兀地横压在盲道上,因行人较少,暂时无人上前制止。
在水岸嘉苑南边的人行道上,数辆车一字排开停放在商户门前,将可行走区域占去大半。市民李女士无奈地表示:“这种情况我都习惯了,走路时还能从路障和各种电动车中间绕过去,但如果开车,早晨上班时和中午吃饭时,都要考虑停车,有时还要绕过限时停车处的违规车辆。消费时我倾向去有公共停车场的商圈,否则还要在商铺附近找地方临时停车,太不方便了。”
夜幕笼罩,振兴路附近的商铺门前,消费者又开始借着灯光,在各种路障与车辆之间穿梭,寻找通行出口。走访时,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发现,只有一处商户各时间段内均无车辆堵塞门口,因为,该商户在门前摆满了球形石墩,只能供消费者步行通过,看上去有些滑稽。同时,各路段均没有车辆堵塞消防通道,商户在圈占停车位时,也避开了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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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门禁难落实,小区物业求助管理部门
商户在门前设置禁停区、圈占专属停车位是否合法?物业公司如何管理并保障业主权益?
鑫苑花园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桑先生介绍,除外侧路障为城管部门统一安装外,其他路障均为商户自发安装。
“晚间时段,的确有很多外来车辆停在商户门前,乱停乱放,堵住商户通行,妨碍商户营业。我们曾想设置门禁设施,将属于小区的公共区域统一管理起来。就像对面的两馆安置小区,设置门禁围栏,限制外来车辆进出,商户的顾客车辆可凭消费小票免费停车。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办法走出目前的困境。为此,我们向城管部门提交过申请。城管部门说,因为涉及盈利,需要物价部门制定统一标准,并需要多部门联合办公,所以一直未能实施。”桑先生说。
为此,物业方当场联系了楼盘开发商。开发商表示,以城管部门安装的路障为界限,内侧全部属于小区公共区域,物业对该区域进行规范管理时可将该情况作为参考。
但是,设置门禁,真的能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吗?随后,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赶到桑先生提到的两馆安置小区。
经走访观察,该小区南侧共有两处门禁设施,分别设于两入口处,与绿化带相邻,但门禁室无人供职,栏杆也一直处于抬起状态。显然,该门禁已被弃用。
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限制外来车辆占据小区公共区域,物业设门禁之初曾征求过业主与商户的意见,使用一段时间后,商户认为自家车辆进出不便,门禁逐渐被废置。
那么,该小区外的商户在门前圈占停车位,真的经过物业同意了吗?针对这一问题,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孟先生。
他回应说:“商户门前、绿化带以内均属于公共区域,物业不可能同意并协助个别商户安装路障、圈占停车位。因该小区属于回迁安置房,为了吸引商户,开发商曾与商户约定过门前区域问题,所以商户才会自发安装路障。这种圈占行为也影响了业主通行,我们接到过业主的投诉。为此,我们曾与商户协调、沟通过多次,希望其拆除路障。”
“但商户的法制意识与个人素质水平不同,有的商户很配合,但也有商户认为,自己门前的区域就属于他自己。即便我们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路障拆除,他们还是会自己重新安装。死灰复燃的情况让我们都很头疼。物业没有执法权,我们是为业主服务的,希望能联合社区、行政执法部门,提高大家的法制意识,想办法在现阶段对该区域进行规范管理。”孟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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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验、探索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在行动
菏泽开发区城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人行道守护工程”的标准,城管部门在路沿石以上、人行道内侧统一安装了黄黑色相间的钢管路障,目前,车辆停放问题的管理权限,已经按规定移交给交警部门。
“如果商户存在圈占问题,我们依照《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要求商户拆除固定路障,并对流动路障予以没收。我们知道,商户的确有停车需求,但商户门前的空间资源有限,我们只能积极协调,尽力促使市区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使用率。”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各方联合探索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当然是有益的。因为很多城市都存在类似问题,我们也正积极向其他城市学习相关管理经验。关于小区物业想设置门禁、设置停车场的问题,我们要考虑它是否收费,是公益性的还是营利性的,也要考虑它的位置是否合适。如果建成,其管理权的划分也需要协商。这需要物价部门、规划部门等多个部门联合工作,不是单个部门能够直接解决的。”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投诉受理科一工作人员说:“目前,老旧沿街门市前,不允许私自设置任何违规路障,一经发现,我们会立刻予以拆除。城市拆建过程中新建的小区,开发商有可能给沿街商户预留部分停车区域。这部分区域有可能被外来车辆长时间占用,商户为了防止这些外来车辆,有可能私自设置路障。这就需要物业、住建部门认定该区域的归属权问题,搞清楚它是属于公共区域,还是开发商在合同中为商户预留的区域和配套设施。这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理。但在门前私自圈地肯定是不允许的。”
交警部门表示,关于商户门前停车问题,若车主选择合法的公共区域停车,但没有占压盲道及人行道,交警部门不会给予处罚。“限时停车处,目前我们有流动抓拍,发现在规定时间以外违章停放的车辆,会及时予以贴条罚款,相应的巡视及惩处力度很大。希望广大车主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交警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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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更应遵纪守法,可以借助道德准则加以约束
针对市区公共区域的停车问题,山东省人大代表、菏泽市人大常委、菏泽康辉国际旅行社董事长侯宪会向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讲述了自己的观点与建议。
“市民停车时要提高自己的道德意识,尤其是不要影响商户的正常经营,这是车主基本的道德意识,车主应对自己进行道德约束。从政府管理层面来看,有需要提升和改进的地方。这个现象的根源,在于城市布局、城市规划不完善。市民想停车买东西,但找不到停车的地方。如果有足够的停车场,或者有方便市民的停车位,谁也不愿意把车乱停放到商铺门前这些不该乱停车的地方。”
“对商户而言,应该提高自己的认识,首先依法、依规、不违法;其次,展示自己良好的商务形象,不能私自在门前设置路障、栏杆,或用任何路障将门前区域围起来。管理部门有权制止这种行为,或取缔这些设施,甚至予以处罚,同时,在管理时,找到相应的、合适的法律条例,借助适用的法律法规。”
“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还是要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设置停车场、停车位,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再者,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结合城市文明创建工作,争创文明商户,争创文明市民,从而整体提高城市居民的文明素质。这些都提高了,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菏泽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光玲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商户没有义务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停车位,有的商户为了经营,在选择店铺地址时,直接选择有停车区域的门店。商户门前的区域,如果开发商将其卖给商户,则使用权属于商户。但即便该区域属于这一商户,商户也不能设置路障,妨碍其他业主使用。如果产权已经由开发商移交给小区业主,则该区域为小区业主的公共区域,处置权归业主委员会,开发商没有权利在合同中对该区域与商户进行约定。”
针对物业方提出的设立门禁、建设停车场一事,韩光玲表示:“物业方无权直接设立门禁、停车场,因该区域属于业主共有。并且,即便设立了这样的停车场,也不能收取业主的停车费。”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胡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