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玉田、迁安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周一至周五7时至20时,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通行,限行分组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迁西、迁安2019年10月31日8时起施行,不限外地车!

玉田2019年11月1日起继续限行,限外地车!

迁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知

按照《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县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通知如下:

一、限行时间。自2019年10月31日8时起施行,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

1、县城建成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2、矿山、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3、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行分组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4、对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的限行范围包括龙兴路、南环路。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上行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融雪剂播撒车、铲雪车;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

迁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30日

玉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知

2019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玉田继续实行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外地车也限行)

一、限行时间。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2019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上行驶:(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三)车身喷漆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五、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玉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