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向鼓励、积极倡导机动车驾驶人乃至全体交通参与者自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2019年4月5日,“优驾自动容错”措施在杭州正式落地执行,3个月内车辆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发生以下三种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扣分!一起来了解下~
什么是“优驾自动容错”?
“优驾自动容错”指的是从2019年1月1日起,3个月内车辆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注意:在3个月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以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3个月时效重新起算),首次发生以下三种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扣分。
哪些行为属于适用警告的三类轻微违法行为?
一是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二是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三是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除此之外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不但要被依法罚款或扣分,还会将违法行为发生的次日作为起算点,重新计算3个月的无违法周期。
“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是什么意思?
简单地说就是只算杭州发生的,不算外地发生的。如果3个月内没有杭州的交通违法行为,那即便是有外地的违法行为,仍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当然,在外地发生的违法行为还是要依法接受处理的。
该措施的计算周期及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首个3个月的周期是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计算的,后面的周期是从被警告后的次日开始计算新的3个月周期。“优驾自动容错”的措施适用于全杭州范围。
如何知道自己的爱车是否被警告?
当车辆3个月内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且首次发生了上述三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通过手机短信警告车主。如果未接到短信警告提醒的,可以通过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三项轻微违法行为警告记录”模块查询,输入车号,查询警告记录。
△杭州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截图
“首次发生”是指三种轻微违法行为每种的第一次吗?
首次是指这三种交通违法行为中的任意一种,只要发生了,就给予警告,然后重新开始计算新的3个月周期,而不是这三种每种的第一次都分别计算周期,被警告以后,不再对该次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或者记分。
在有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路段上临时停车,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吗?
在有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路段,对违法停车行为是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性标线指示定性处罚的,所以不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
除了杭州以外还有哪些地方实施了“优驾自动容错”措施?
2019年7月1日起,洛阳警方正式在市区推行“优驾容错”便民服务,凡洛阳号牌个人非营运小型汽车,在城市区内发生“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放置保险标志”等四种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此次违法前6个月在洛阳市范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的,只做警告处理,不进行罚款和扣分。
其实在小编看来,无论是杭州还是洛阳,“优驾容错”既是交警执法的人性化,更是智慧执法的体现。毕竟,处罚从来不是实施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才是其首要目标。交管部门能够与时俱进并创新管理机制,这对于广大车主来说是一件好事。同时小编提醒大家,希望大家在日常的出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我们的社会交通秩序才会变得更加健康、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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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杭州、洛阳等城市的“优驾容错”措施,作为有车一族的你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大家在文章末尾留言评论区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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