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荣乌高速公路威海至烟台段等

3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鲁政字〔2019〕20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延长荣乌高速公路威海至烟台段等3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交财〔2019〕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延长荣乌高速公路威海至烟台段收费期限至2021年12月5日,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收费期限至2036年12月31日,德上高速公路聊城至范县(鲁豫 界)段收费期限至2040年11月15日。

请你们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管理,强化公路通行保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