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贺兰县明珠美居的住户马先生反映
在富兴南街与居安西路交叉口的
道路两侧停车开始收费了
这是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
10月27日晚,马先生将车停放到了富兴南街明珠美居小区前的路边。28日清晨,当马先生准备开车去上班时,有收费员向马先生收取停车费。
马先生提出疑问:马路两侧是市民的公共道路资源,之前在马路两侧停放车辆都没有进行收费,现在突然开始收费,这是合理的吗?
11月1日,记者来到富兴南街与居安西路交叉口了解具体情况,可以清晰地看到地面上规划的停车位。在富兴南街与居安西路交叉口明显的位置也摆放了停车服务收费公示牌,明确标识了停车场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停车场须知和停车人须知。
记者为此又向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询问了相关情况。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宁价费发〔2018〕1号)的规定,为了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停车场秩序,经宁夏泊乐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居安西路交叉口南侧商业停车场具备设立商业停车场的资质,最终形成了批复文件。
也就是说
在富兴南街与居安西路交叉口的
道路两侧停车收取费用
是合理的!
但原本停车是不收取费用的
为什么突然开始收费了呢?
近年来,市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家户户都拥有了自己的车,但随之而来的是私家车违停现象屡禁不止,车出不来、人过不去,而追根溯源没有一个合适的“地方”停车。
资料图
之前在贺兰县大街小巷可以看到,有不少车辆停放在路边的人行道上,将人行道几乎堵死!使得过往行人纷纷占用非机动车道通行,安全隐患令人担忧。由于无人进行收费、管理,一些车主甚至长期将车辆在此停放,占用了其他市民的公共道路资源。
资料图
私家车随意停放的行为,不仅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还占用了盲道,影响城市形象。为深入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合理利用县城的公共道路资源,贺兰县对县城街道路边乱停车现象进行治理,实施专人收费管理,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城市交通安全畅通。
目前,贺兰县已有7处机动车停车场投入使用,将陆续开始收费,保障公共道路资源的合理利用。
1.海亮社区泊位停车场(贺兰县海亮社区2号地、复兴街东侧旁、新风街全路段西侧、学府西路北侧)
2.银河路(109国道至朝阳街)道旁两侧停车场(建民巷全段、胜利巷全段、双拥巷内(政府大楼后院)、泰安巷及人大后院、朔方街至女人街口、市场监管局后院、原中医院后院、朝阳街南北两侧、文化广场、县政府对面、十字街口、国良医院对面)
3.桃林街道路两侧泊位停车场(桃源路至光明路、光明路至银河路、银河路至居安街)
4.车管所停车场(德鑫路南侧)
5.第二幼儿园停车场(第二幼儿园西门及南门)
6.富兴街遒路两侧泊位停车场(光明路至银河路、银河路至居安街、居安街至利民路)
7.横店电影城停车场(光明路横店影城旁)
对此,不少市民朋友也纷纷表示支持,希望可以尽早规范好停车问题,让大家的出行更方便!
希望通过规范化、市场化的管理
让车停到该停的地方去
为大家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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