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志怪小说产生的那一天起,描写鬼世界的作品在数量上和影响上都远远超过了写神、写怪的作品。正是在这一点上,中西文学表现出了极大的差异。西方文学史上没有志怪小说的提法,鬼故事也是凤毛麟角。
在古代中国的民间,鬼却活在人的空间,鬼的喜怒哀乐同于人的喜怒哀乐,自魏晋至唐的不少小说甚至再现了死后魂灵返回家中与家人继续朝夕相处的场景。鬼与人同在,其实反映的是中国文化对此岸世界的无比关注。
唐代小说继魏晋小说发展而来,虽然在题材选择、写作风格上有一定的延续性,但更多的是革新和突破,一方面是从实录的藩篱中逐渐挣脱,一方面融入更多反映社会人生的内容,这其中又以突出情感表现最为显著。
唐小说中的“情”也分别体现在人与神、鬼、怪发生的故事中。人神之恋、人鬼之情、人和精怪的缠绵……诸此种种形成了唐小说鲜明的重“情”特色,这其中,又以人鬼之情最为感人肺腑,也最为哀伤缠绵。《太平广记》中反映人鬼相恋的故事共70余篇,基本以唐代为主。大致可以分为几类:
类冥婚型故事的名称源于民间冥婚习俗。就是让已死去的适龄年轻男女在冥间成婚。民间冥婚习俗注重冥间如何成婚的仪式或事宜,并不关注当事人生前的状况,与冥婚习俗不同的是,类冥婚故事对故事主人公生前经历有所交代,并且也是多发生在人间男性和女鬼之间。
魏晋时期已出现不少类冥婚故事,《搜神记·韩重》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篇。吴王小女与韩重因在私交的信件中誓结夫妻致使吴王大怒,紫玉“结气而死”,韩重“哭泣哀恸,具牲币,谒家吊唁”,紫玉鬼魂出而相见,后来韩重入家。从《韩重》情节可以发现,类冥婚故事在依附于冥婚习俗的基础上,多了对故事情节发生发展和人物形象性格的塑造。
类冥婚故事多出现在唐小说发展前期。与魏晋小说相比,唐代的类冥婚故事把女性主人公追求男女结合的主动性和坚决态度表现得更加鲜明。《广异记·长洲陆氏女》中,女主人公长洲陆氏女乃县圣陆某女,性格刚烈,因父母游虎丘而已不得前往便慨叹投井而死,后请人传语父母要求与临顿李十八结成冥婚。
从陆氏女要求与李十八冥婚的语言中就可以看出这是个非常独立自主的女性:“君得非长洲百姓耶?我是陆丞女,非人,鬼耳。欲请君传语与府。今临顿李十八求婚,吾是室女,义难自嫁‘可与白大人,若许为婚,当传语至此,其人尚留殡宫中。’”小说结局是陆氏女完成了自己的心愿,意味着当时人们是接受这样的故事结局的。唐代的文化心理决定了唐人能以一种健康的态度对待两性关系,尤其是对女性有着难能可贵的尊重,这种文化精神也表现在类冥婚型故事中。
类冥婚故事往往表达出这样一个意思,即男女在适龄应该婚配,如愿望不能得到正当的实现,其郁结之气就要导致鬼魂出现并自作主张地完成愿望。从中可以看到,类冥婚故事更多表现的是女性对命运的抗争精神,表现了当时人们对婚姻平等、结合自由的进步爱情理想追求。这种故事里面少了“艳遇”型故事的“浪漫小资”情调,取而代之的是表现民间男女追求爱情忠贞不渝、不离不弃的执著。
人鬼相恋故事的第二种形式是亡女复活。亡女复活故事中,女鬼重新复活,和其恋人续结良缘。类冥婚故事中是女鬼招人间男子赴冥成婚,亡女复活故事则是因为追求爱的力量强大以至于死而复生,从积极意义上来讲,亡女复活故事给人的震撼力更强。
魏晋小说中也有亡女复活型故事,按结局可分为复活成功与复活失败两种。魏晋小说中的亡女复活故事其结局多是复活失败,如《搜神后记》的李仲文在复活半成时,其母怀疑她情人张子长是盗墓者,开棺察看,结果功亏一赘,鬼女再无更生之理。唐代小说中的亡女复活题材篇幅本就不多,而且基本都是复活成功型的故事,其中的浪漫主义精神更加明显。
以《广异记·张果女》为例,遇见一个从冥间来到人间的女子本来就神奇,冥间女子能复活并和男子成为佳偶就更加神奇。复活成功的故事里更多表现的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主观情感的力量,只要是相爱的男女,阴阳也不能阻隔这种爱的力量。
类冥婚故事和亡女复活故事从小说情节的安排上看,更注重事件的结果,没有过多的心理描写和环境描写,因而其文学表现手法上也略逊于路遇式人鬼相恋故事,但是从文学发展史的角度看,类冥婚故事和亡女复活故事在民间影响颇大。
无论是《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和焦仲卿,《梁祝》里的梁山伯与祝英台,还是《牡丹亭》里的杜丽娘和柳梦梅等,这些故事的始终尤其是结尾处无不表现出这种一往而情深,生可以死、死可以生的执着,这种不因生死而改变的爱情精神正延续了类冥婚故事和亡女复活故事所要表现的主题。
无论是类冥婚故事还是亡女复活故事,其相通处事表现出对鬼魂世界一种善意的态度。类冥婚故事是相信人即使死后成为鬼魂,也有实现正常合理愿望的权利,生亦可以死;亡女复活故事是相信人之情感所系,生死也不能隔阻,死亦可以生。
因此,在类冥婚题材和亡女复活类题材里,故事的结局常常是人(鬼)的决心换得了美好的结局。当然,类冥婚以及亡女复活故事在带有明显的民间信仰痕迹,虽也在故事中表现出鬼魂对爱的执著追求,因与现实人生的隔膜,因故事的发生往往限于冥间,因此这两类故事在在唐小说中也没有更多地发展起来。
人鬼相恋故事的第三种类型是路遇故事。所谓路遇,基本上都是男子在荒野或小道遇见绝色美女(女鬼),男子和女鬼之间演绎一段缠绵情事。路遇式故事是文人幻想爱情的白日梦的载体,只要有怀揣一腔爱情欲望又在现实中不能完成的文人或普通男子的存在,路遇型人鬼相恋故事就会绵绵不绝。
路遇式人鬼相恋故事不需要交代多少背景,不需要给出多少合理性。也不需要前生注定,只要一次偶然的邂逅,一个传奇式的相遇,男子与女鬼就可以上演一出缠绵的情事。此类故事里,男子与冥间女子的相恋与婚姻关涉不大,更多是两情相悦的情事。路遇式人鬼故事里,女鬼并不可怖,男子也绝不算寡情,无奈何的是阴阳相隔,最终难逃情未了缘已尽的结局。这种爱情模式的故事应该算是人鬼相恋故事的经典模式,从魏晋六朝一直延续到唐代,并且直到明清,我们从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仍然可以看到大量此类故事。
路遇式人鬼相恋故事在唐小说人鬼相恋故事中,出现最为频繁,并多出现在唐小说发展的高峰时期(即中期),因此,理所当然成为这一类故事中最富有代表性的一种。
人鬼相恋故事的第四种类型是禁忌型故事。所谓禁忌,一是指不洁、危险、不可接触的事物,二是指人们对禁忌事物形成的某种行为禁制。禁忌事物和禁制行为之间其实是因果关系,一种禁制的产生实际上是人们对这样一类事物的认识(心理反映)的结果。
在禁忌型故事里,禁忌之物就是以色相诱人间男子的女鬼,禁制行为就是人间男子和女鬼之间的两性关系。禁忌型故事和前三类之间有巨大的反差,禁忌型故事中男子似乎被含有某种咒语的命运所笼罩,他们在和女鬼接触之后往往会召来杀身之祸。禁忌型故事一部分受佛教对色相态度的影响,一方面也是受民间对不合程序的男女交往排斥态度的影响。
唐小说中人鬼相恋的四类故事中,离爱情最远的是禁忌型故事,以《广异记·范椒》为例。从这则故事中可以看到,禁忌型人鬼相恋故事中的禁忌之物是女鬼,禁忌行为是男主人公与如此厉鬼的挑逗。男主人公范俶违背了不能触犯禁忌的要求,所以在后面受到了极为可怕的惩罚。
“禁忌一惩罚”是禁忌型人鬼相恋故事的经典模式。此类模式中,故事发生发展的过程相差无几,无外乎是在荒郊野外,男子偶遇艳色美女,男子多轻薄无度,上前搭汕,最后招来惩罚。此类故事的区别在于结果,即惩罚的程度。有的人物食禁果后暴亡,有的人物在食禁果后却能在外力解救下捡回性命。《集异记·邬涛》中,邬涛就捡回了一条命。
在禁忌型故事中,男女的爱情不会是故事的重点,作者和读者都把注意力放在对触犯禁忌结果的追究上。如上面两则截然不同的结局,其关键点在于是否掌握了克服鬼魅的办法。因此,这一类故事在前期还多以触犯禁忌后暴亡或暴病为结果,到后期就已经多以展示法术为目的了,这掌握法术者,自然是民间的巫师或道士。
唐代小说中的人鬼禁忌型故事常常是佛教或道教宣扬女色为祸的工具,到后来更成为了封建卫道士女性观的根源。如《纪闻·道德里书生》中的故事,这则故事里的书生与女鬼交接过后,回家后数日而死,结局惨烈。《纪闻》中不少故事本来就是宣传佛教的,此篇结尾处出现的恰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僧人,暗含佛教中对色的教训。色成为一种禁忌,招惹了禁忌的道德里书生终于找来了杀身之祸。正因为教训色彩太浓,禁忌性女鬼故事在唐小说中的文学价值并不高。
虽然禁忌型故事不是唐小说的典型题材,不具备重情之特色,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后来人鬼小说的一种重要模式。《集异记·邬涛》这则故事的模式就是后来鬼故事小说的典型模式:男子遇见女鬼一一男子气色有异一一道士出场一一符咒一一女鬼绝一一男子恢复。
在中国文化中,男女之性事本身就不是高雅之事,两性关系中的女性更常常被妖魔化。禁忌类故事中男子或是气色有异或是暴亡,无一不是在揭示女色是伤害男性身体的元凶。这种观念在魏晋至唐的小说中是通过禁忌型女鬼故事来表现的。到了明清,以《金瓶梅》为首的小说将女性在两性关系中的妖魔化面孔进一步强化,而这个时候被妖魔化的女性都已经是现实中的女性了。
撰稿/韩瑜【读史品生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