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昨天在第三届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上,企业家曹德旺的一番关于老赖的阐述,今天有很多粉丝朋友和我探讨,就是问我,你认为将愿意还钱但暂时还不起的人,一刀切列入老赖是否合适?目前社会上,这种现象确实存在,我非常明确地回答,不合适。这是因为。
司法释义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这里面有一点非常明确,就是“具有履行能力”。那么,对于愿意还钱但暂时还不起的人就不能称之为老赖,只能是“被执行人”。一个法治社会,一切行动和行为规范都要以法律条文为基础,我想这一点任何机构部门或者是个人,都不会有异议。
司法实践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过程中,确实存在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还款能力,因为工作量太大或者受人力财力方面的制约,无法在短期内做出准确的研判,这样就容易形成一刀切,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人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是目前的这种状况。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情况将会得到解决,因为法律是准绳,一个债务人是否应该受到惩戒?这方面法律有规定。
存在问题
一刀切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务人都列为老赖,就会对一些想还钱但暂时无能力还债的人,造成许多认为的阻力。譬如查封账户,限制出行,媒体曝光等等,这一系列惩戒就会让一些本来有能力在未来还款的债务人彻底破产,形成死鱼。特别是目前处于困境中的一批创业者,由于经济环境的影响,很多中小微企业主都在困境中挣扎,如果背后再踹上一脚,这显然是不合适,就是落井下石。
建议
抓紧对目前的1500多万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甄别,在加大对真正老赖打击的同时,不要对一些诚信经营,有发展前景,但只是暂时遭遇困境的一大部分人的一味地惩戒,要给他们时间和空间,让他们早日站起来,挣钱还债,这是目的。这也是对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也有利于债务人能早日还清债务,重新站起来,谋求东山再起。
总之,目前我认为将愿意还钱但是暂时还不起债务的人,一刀切列入老赖肯定是不合适,这一点一定要加以完善,我们不能也不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未来值得期待。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交流这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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