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色金三角3.8连环交通肇事案进行二审宣判,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阮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男子肇事逃逸撞死行人

一审被判死刑 不服提出上诉

阮某驾车逃逸过程中碰撞正在横穿公路的行人黄某,致使黄某碰撞对面驶来的两轮电动车后当场死亡。随后,又追尾碰撞正在等红灯的小轿车。最后,被告人阮某被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抓获。

一审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阮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阮东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男子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

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