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亿元债权获得5000元清偿,债权人(举报人)质疑债务人利用破产清算制度逃废债务,侵害债权人利益,并造成巨量国有资产流失。

据了解沈志兴是浙江三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集团”)等十三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件(以下简称“三联破产案”)的普通债权人,依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浙杭商初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对三联集团、金华世贸大饭店有限公司、三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联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市三联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及破产企业的实际控制人马文生、楼娟珍夫妇享有债权约1.15亿元(本息),2015年6月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另外,根据婺城区法院的官方通报,类似沈志兴一样的债权人人数多达1500多人,债权金额60多亿元。

然而,2018年12月11日,金华市官方突然对外宣布,浙江三联集团有限公司系十三家破产重组获得圆满成功。但是,破产重整之后的三联集团公司被新的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手之后,根据法院的通报,原三联集团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核查,债权人几乎拿不到任何欠款。沈志兴1.15亿多元的本息没有拿到,如果按照官方的通报,一亿元只给5000元,那么,损失太大了,也太不合理了。既然法院已经判决马文生应偿还沈志兴借款的本息约1.15亿元,那么,为何三联集团重组之后,这些由法院公开判决认定的债务突然蒸发?而一亿元的借款只能获得区区5000元的清偿,这一清偿标准从何而来。真金白银借出去的钱,突然被告知只能获得万分之0.5的“还款”。沈志兴借出去的钱不是高利贷!而是做生意辛辛苦苦挣来的钱!

马文生重组期间依然高消费 被羁押也是波折重重

沈志兴反映被执行人马文生在破产重整三年时间里,凭借在金华市长期从事房地产开发(15年以上),与政府有各种各样的关系网,其在企业进入破产重整后,个人身负巨额债务、甚至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下,依然肆无忌惮地在高档场所、高档酒店大肆挥霍钱财,签单达上千次之多,套取自己控股的娱乐厅现金捌百多万元(有据可查)。马文生一方面拒不清偿债务,另一方面长期在个人控股的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目前有据可查的签单坐台小姐消费90余次,签单小费金额高达28万余元,签单包厢费高达200万余元,不到一年时间,尚有其他多次签单举报人无法提供原件)。2019年1月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于3月份将马文生依法刑拘,却被当天改为取保候审。马文生2019年6月14日才正式被上城区检察院批准批捕。所幸的是杭州市、上城区等司法相关部门依法独立办案,秉公执法,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马文生依法逮捕,将其羁押于看守所。

列入破产重组的房地产高价低估!国有资产去了哪里?

根据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经过评估之后,在马文生以土地房产等向银行贷款抵押的金额是18.6亿多元,市场评估价约26亿元(于2013年12月31日前评估)。然而,管理人却以6.9亿元整体交由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来收购(评估报告已过期近2年,评估报告不能再作为估值依据)。也即是说,2013年马文生向银行抵押贷款的土地房产等市场价是26亿元左右,到了2016年,全国的土地和房产都在升值,金华也不例外,至少会翻一番。

由于三联集团的债权人基本都在金华地区,2014年金华市政府要求法院不予受理当地债权人及金融系统,慑于马文生在金华市的势力及与政府部门、官员千丝万缕的关系,明知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也不敢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举报。被害人恳请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对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予以关注,深入调查,对违法违纪的问题严厉查处。正如 提出的“要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被害人只要一个公正、公平、公道合理的结果。如果真是破产清算,1.15亿元(本息)的债权颗粒无收也无怨无悔。否则,一个企业的破产重整圆满成功,1.15亿元(本息)的债权只能分到5500元,说到天边也没人相信,被逼无奈受害人只能向中央巡视组、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银保监会反映诉求,并通过网络媒体等,让全国人民来评判一下。

千万别让破产制度成为无良商人逃废债务的工具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