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给子女当遗产继承吗?哈哈,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根据我的经验,在特定的情况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可以当遗产由子女来继承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退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部分可以继承。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无论你是单位在岗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在没有办理退休之前因为各种原因而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部分是可以作为遗产,由子女或是法定的继承人来继承的。个人账户的钱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一是在岗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8%,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2%,养老保险的8%和医疗保险的2%,参保人死亡后,是可以有子女来继承的;二是住房公金部分。无论是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全部属于个人账户,参保人死亡后,可以全额继承;三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虽然缴费比例是20%,但是记入个人账户的只有8%,医疗保险虽然缴纳的是8%,但是记入个人账户的只有2%,所以记入个人账户的8%的养老保险和记入个人账户2%的医疗保险,参保人死亡后是可以继承的;四是其他保险不能继承。失业保险由于没有个人账户不能继承,生育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纳的,不能继承。

第二,退休职工个人账户没有领完的部分可以继承。

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个人账户总额来除以相对应的领取月数。50岁退休领取月数为195个月,55岁退休领取月数为170个月,60岁的退休领取月数为139个月。无论是哪个年龄层次的人员退休,如果退休后没有领完相对应的领取月数,余下个人账户未领完的月数,可以作为遗产,由子女和法定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并一次性支取。比如60岁退休的人员,退休后只领取了12个月的养老金,那么还有127个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由子女或是法定的继承人来继承;在医疗保险方面,已经按月打入个人社保卡里的钱,没有使用完的,可以作为遗产,由子女或是法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第三,除了个人账户部分可以继承以外,还可以领取两笔费用。

参加社保的人员死亡后,不论是否办理退休,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可以继承以外,还可以按照社保法的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慰金两笔费用,这两笔费根据缴费年限来计算,其金额也是比较高的,参保人死亡后,要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及时办理。

总之,根据我的个人经验,社保是否可以当遗产由子女来继承,如果参保人健在,这是不能作为遗产由子女来继承的,没有死亡当然也就不会有所谓的遗产问题;但是参保人死亡后,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可以作为遗产由子女或是法定的继承人来继承的,此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