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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前,曾经的山西首富、抽过市委书记耳光的陈鸿志,被判了个死缓。
90年代,煤矿被称为“黑金”,“煤老板”成为富豪的代名词。“黑”与“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山西这片土地上最引人注目的颜色。
不过,山西历史上最出名的煤老板不是陈鸿志、邢利斌,而是晋中市的胡文海。
胡文海曾承包晋中市大峪口村的一座小型煤矿,赚了不少钱,承包期满后,胡文海表示以原价继续承包,却遭到拒绝。
之后,胡文海意外得知村委会通过大峪口煤矿牟利,贪污数百万元,于是开始举报上访,但并无结果。胡文海本人,也被同村村民找茬殴打,一度被打成重伤,他怀疑是煤矿经营人及村干部想买凶杀人。终于,在2001年,胡文海一夜之间杀害14人,重伤3人。
胡文海被判处死刑,一直到行刑前,他都认为自己是在“为民请命”;网络上,也有不少人称他为伸张正义的“好汉”。
正义的伸张道阻且长,而此时的陈鸿志,正在提刀赶来的路上。
抢矿就是家常便饭
山西柳林,是一个因煤炭而闻名的县城,诞生了两个极具代表性的煤老板:北有邢利斌,南有陈鸿志。
邢利斌是个文人,大学毕业后白手起家,2012年因“7000万嫁女”在国内名噪一时。但很快,2014年3月,被警方带走调查。
陈鸿志是个武人,善长经营,文化程度低,脾气暴躁。曾经把老婆打得住进北京301医院。
陈鸿志出生于1975年,父亲是当地的铁匠,家里算不上富裕。初中毕业后参军入伍,1998年退伍后,在柳林县的一个澡堂擦鞋。陈鸿志喜欢在员工大会上说起自己艰难谋生的往事:“我在澡堂子都干过活,现在我给你们创造了这么好的条件,你们都不珍惜。”
自己的发家故事,陈鸿志一直很珍惜,并不是在报纸上呈现。据陈鸿志以前的采访,1999年,他四处举债筹得10万元,收购了一个濒临倒闭的石料厂,取名“星火石料厂”,赚取了第一桶金。
这桶金被用来买煤矿。2003年煤价上涨后,陈鸿志开始涉足煤炭业,2005年,他正式组建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以各种方式占有了8家煤矿。
2009年,山西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陈鸿志旗下的凌志集团共拥有4座主体煤矿,4座洗煤厂,综合购物商厦1座(燎原商厦),五星级酒店1座(煤炭大酒店),全日制省级示范初中1所(成家庄示范初中),大型印刷厂1个,以及占地1152亩的绿色生态农业园区1个。
柳林县盛产优质主焦煤,造就了不少暴富的煤老板,联盛集团老板邢利斌、凌志集团老板陈鸿志是他们当中最典型的代表。当地人谈到柳林的煤焦资产布局时如此评论:柳林南边的半壁江山是邢利斌的地盘,北边则大多数属于陈鸿志的势力范围。
凌志集团旗下有4座主体煤矿,4座主体煤矿产能合计400万吨,煤质以高硫主焦为主,占据柳林高硫煤半壁江山。
2013年,柳林县凌志农业科技开发公司成立。基地位于柳林县成家庄镇张家庄村,面积1280亩,总投资1.7亿元。这个绿色生态园区还曾被当地大力宣传,甚至登上过CCTV财经频道,这一期节目的播出时间是2018年6月,就在抓捕陈鸿志的一个月前。
根据陈鸿志的助理说,陈鸿志只有初中文凭,但他喜欢读书,他有一间书房,卧室、床头常年放着书,其中,他最常读的是民国年间李宗吾的作品《厚黑学》,书中倡导,“脸皮要厚而无形、心要黑而无色,这样才能成为‘英雄豪杰’。”
心黑而无色,陈鸿志确实做到了。他口袋里的钱,离不开手里的刀。
山西省公安厅副厅张杨通顺说,陈鸿志累积的公司有三十多个,资产上亿。基本都是是通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一些暴力手段,以及断路、断水、断电等一些软暴力手段,非法夺取煤矿资源所得。
提刀的人有多狠?邓家庄的人噩梦至今。
位于邓家庄村下方的邓家洼煤矿,于2000年初由村民集资,全村共享1/23的股份。2007年6月,陈鸿志提出收购邓家洼煤矿,未经村民同意,私下和煤矿矿长签订购买协议。
当时的村支书兼村主任老邓拒绝为煤矿购买协议盖章。
于是在一个冬天的傍晚,陈鸿志带着20多个保安开车入村,保安人手一根一米多长的镐把,每人系条红腰带标示身份,跟在陈鸿志身后,指谁打谁。正在家里休息的村民邓抵树则被保安强行冲撞开家门殴打,事后的治疗记录显示,邓抵树全身7处骨折。
陈鸿志在村里打人时,老邓从家里逃到了附近的山上,最终,陈鸿志带人沿山路搜索了近一个小时,把他从山上树林里抓出来,逼迫其为文件盖章。
而在成家庄镇民叙述,由于不配合陈鸿志,成家庄镇党委书记、镇长陈秋平被挖了祖坟——2017年清明节,陈秋平回家上坟时,陈鸿志安排一帮打手,捣毁了陈秋平家的祖坟,并将墓碑砸烂。
张家庄村村民形容:“他去抢哪个矿,在我们柳林人眼里那就家常便饭一样”。
和《古惑仔》描绘的一样。这些抢矿的人,下手这么狠。来自于陈鸿志的“仗义”。首先,陈鸿志对雇佣的打手们不薄,很多人愿意为其卖命,甚至不惜遭受牢狱之灾。一名与其有过交往的柳林县企业家回忆称,陈鸿志有个打手几年前出事后,陈鸿志给其妻儿一个月发5000元生活费,还给他在柳林县城买一套200平方米的房子。
手上有刀,刀口腥红
伤人、挖坟,在陈鸿志这里,微不足道。
山西柳林县麻塔则煤矿横跨晋陕两省,一块煤田两省开采,原由薛武汉等五个股东经营。陈鸿志看中该矿后,多次提出购买该矿,均遭该矿股东拒绝。
2007年10月,陈鸿志假借修路之名,将通往该矿的道路挖断,致使该矿场原煤无法外运,被迫停产。最终,薛武汉等人不得不将煤矿卖给陈鸿志。
得到该矿后,陈鸿志提出连并该矿库存的数万吨原煤一起买下,但薛武汉等人不接受陈的报价,并决定将煤卖给柳林县金源公司老板王亮珠。2007年12月30日下午,薛武汉同王亮珠及其司机高三平等人一道去麻塔则煤矿验煤,高三平在返程中遭到陈鸿志团伙数十人围堵殴打。由于对方出手过重,高三平当场死亡,并被扔下30多米深的深沟。
多位受访者称,出事后,陈鸿志曾公开表示,自己有四个主体煤矿,愿意拿出一个矿的资金来摆平此事。
高三平事件后,陈鸿志将所有涉案分子分三批安排至北京某宾馆避风头。由于死者家属不断追究,2008年,该案被公安部立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并挂牌侦办。山西省公安厅也成立专案组。
一位太原的企业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高三平命案后,陈鸿志曾有一段时间藏在太原市。期间,他曾请托邢利斌找到时任吕梁市委书记聂春玉疏通关系(聂于2014年8月在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任上落马,后因受贿罪获刑十五年)。
隐匿了大约两年后,陈鸿志最终平安无事。如今十年过去,陈鸿志从该案脱身的原因和经过,至今仍是个谜。
王永明在2006至2011年期间曾任柳林县贾家垣乡王家岭村主任。他说,2007至2009年期间,山西全省开展煤炭资源整合,柳林县50多座村集体所有制煤矿面临整合,整合后的煤矿改制为私营。在这个过程中,“不少煤老板通过买通政府官员,无偿拿走了煤矿的产权”。为此,他曾多次向山西省政府信访办和省纪检委实名举报贾家垣乡党委书记王震宇。
王永明称,当时贾家垣乡政府保管各村公章。“2007年3月,乡政府让我放弃我们村煤矿的所有权,尽管我没有签字,但乡干部还是盖章把我们村的两座煤矿转让给了陈鸿志和另一个煤老板。”
王永明说,期间他两次接到过自称“黑道”的东北口音人的电话威胁,还收到过一个自称是陈鸿志手下人的恐吓短信,声称将索要性命。后来他确信,陈鸿志真的会要了他性命。
今年4月凌志集团的一起员工失踪事件,成为陈鸿志和其黑社会集团倒台的导火索。
4月20日,徐州市沛县东源港煤堆里发现一具男尸。沛县警方通过其随身的工作证和身份证确认了其身份——凌志集团大井沟洗煤厂员工景继科。
景继科家属认为,景是在4月18日上班期间受伤后被丢入拉煤车中,致其被煤掩盖窒息死亡。
陈鸿志本人
5月8日,沛县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景继科的死亡原因为巨大的钝性外力作用致全身多处损伤创伤性休克死亡。
5月15日,景继科家属组织人员在柳林街上打横幅,在大井沟洗煤厂摆花圈祭奠。5月17日,凌志集团发布声明称,网络上广泛传播的景继科死亡的信息,有很多不实之处。
声明说,4月18日21时许,凌志公司发现景继科失踪后,迅速组织人员寻找,于19日报案,并第一时间与景继科的家属取得联系,一道赴江苏沛县进行尸体辨认和法医鉴定。
声明还称,死者家属向凌志索要800万元赔偿款,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在景继科离奇死亡、死者家属与凌志集团尚未达成解决协议之际,网上出现众多揭露陈鸿志集团涉黑的文章。此时,“扫黑除恶”的行动正如火如荼。
扇过县委书记耳光、为风水改黄河河道
成了当地的“慈善家”
30多岁的时候,陈鸿志便从一个铁匠家的穷小子,成为柳林首富,实现了人生的逆袭。山西当地一位知情者用“上买下闹”来概括其财富积累的过程。“上买”即行贿上层官员,打通官路,控制官员;“下闹”则是通过收买等手段让村民上访、破坏基层选举,并以暴力侵占手段获得煤矿等。
在柳林当地有个流传很广的故事,2009年,王宁从交口县调到柳林当县长以后,陈鸿志打探到王宁也曾当过兵,就以战友的名义接近王宁,用金钱和美女贿赂。 逐步取得王宁信任后,陈鸿志又资助2000万元,助推王宁被提拔为柳林县委书记。
王宁担任县委书记后,陈鸿志通过与其的特殊关系,将自己的同学、亲戚、朋友安排在了政府公安、煤管、土地、水利等主要职能部门,为他非法占地、越界开采、私挖乱采、涉黑犯罪提供保护。
陈鸿志控制的,除了这些县政的关键部门,还有基层村镇。控制不了的,就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抢夺。
近年来,关于陈鸿志恶行的爆料和举报频频出现。其中,有一篇名为《陈鸿志涉黑团伙41条犯罪线索》的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发帖人称,陈鸿志以贿选、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了以孟门镇为主的柳林县西北片多个乡镇的农村选举,使其煤矿所涉村庄的主要村干部,大多成为陈鸿志的代言人和利益共同体。
而县委书记王宁,基本上被陈鸿志以各种方式完全操控,有一次,因为没有办好陈嘱咐的一件事情,王竟被陈鸿志当众扇了一个耳光。
2014年,这位被企业老板扇耳光的县委书记也落马了。
2018年,不知是否是因为察觉到了什么,凌志集团开始大力宣扬陈鸿志的“慈善家”形象。当年6月8日,山西日报用一整个版的篇幅,报道了陈鸿志的“先进事迹”。
报道称:
富而思源——在财富累积过程中,陈鸿志和他的凌志集团始终牢记企业的社会责任。多年来,凌志集团耗资数十亿元,将公益事业的触角伸向众多领域:修建公路隧道,修筑黄河大桥,治理荒山荒坡,建设移民新村,资助基础教育,捐助贫困学子……“有钱不往自己兜里装,老干些政府干的事儿”,当地老百姓不理解,背后偷偷说他“傻”。
这篇报道实在多虑了,有手持棍棒的保安在场,当地老百姓估计没有人敢说他傻。
报道发出后一个月,山西警方调集数百警力打掉陈鸿志整个团伙。共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财物初步评估约78.4亿元,冻结银行账户133个,冻结资金共计6.3亿元;冻结银行股份3.6亿元;土地16.25公顷,估价5.4亿;查封汽车估价13亿。仅房产一项,办案人员就在北京、太原等地发现341处房产约252481.93㎡,估价50.1亿元。
而陈鸿志名下黄金总共20公斤,价值550余万元;手表12块,价值约800万元。
另外,陈鸿志在老家的住宅达3800多平米,后靠山、前望黄河。专案组办案民警称:“民宅有喷泉,住宅在老宅的基础上翻新,造价非常昂贵,看起来非常奢华。”陈鸿志还为了所谓的“风水吉利”,将黄河河道改修,在家门口建起了大坝。
2018年7月26日,长治警方披露了三名在逃嫌疑人,分别是柳林县法院干部张泽平,柳林县邮电局职工陈富香,凌志集团职工康志兴。没错,法院干部。
诡异的是,被捕3个月后,消费者日报网仍然发表了相关文章,报道陈鸿志“富而思源”的初心。
一年多后,尘埃落定。
陈鸿志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单位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柳林县孟门运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共40.4亿元。
对于陈鸿志安排人砸烂其祖坟的行为,陈秋平只是在短信中写道,“人在做,天在看”。
来源:综合自央视新闻、中国新闻周刊、新京报、终极对话、深蓝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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