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1月9日上午,家住重庆市沙坪坝区的周女士专程来到遵义市道真县大磏交警执法站,向遵义高速三大队七中队郑重的送上一面印刻有“人民好交警 真心为百姓”锦旗,对七中队民警及时查获其丈夫醉驾的违法行为并予以依法严格办理的事件表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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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凌晨0:20许,遵义高速交警三大队七中队巡逻民警巡逻至道安高速公路1435Km时发现对向车道有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随即民警立即在某活动式护栏处将该车拦停,经对驾驶人付某询问得知:驾驶人付某于8月3日中午便开始喝酒,直至凌晨,意识模糊的付某不顾朋友的劝阻,执意驾车返回重庆,并在道安高速公路某收费站上站后开始逆行,所幸被巡逻民警及时截获。后经血液检测鉴定,付某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9.58mg,已经超过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 随后,遵义高速三大队七中队依法决定对付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追究其危险驾驶罪。

付某的妻子周女士称:付某以前特别爱喝酒,有朋友邀约便控制不住自己,一家人经常劝解但收效甚微,“自从8月份醉驾被查获并刑拘后,变得乖多了,当天晚上要不是及时被你们及时发现,可能已经‘着都着了’,你们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感谢你们挽救了我们一家”。

民警提示:饮酒后会使人产生视觉障碍、运动反射神经迟钝、判断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易疲劳等影响,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影响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司机朋友严格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遵义高速交警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