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邓肯就坐在那里,深情的目光回望过去,都是自己32岁的影子。
当烟花升起的那一刻,
那个曾属于亨利的海布里国王时代不会随年华逝去,
而只会在年华的飘零中常常想起。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
有时会感到遗憾,没跟邓肯好好告别,他却已经离开,以一种最“邓肯”的方式离开了他热爱的球场,心中总是有些许的亏欠。但现实就是这样,这段青春里面共同拥有的时光,再想去珍惜时他已经离我们而去,剩下的只有在记忆里面去追寻。
当我在键盘上敲击出这幅文字时,距离邓肯退役已经过去了三年零一个多月。
十九载一瞬之间,选秀时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
Within the first pick of the 1997 NBA draft,the SAN ANTONIO spurs select:
Tim Duncan from wake forest university.
这是马刺使用状元签签下蒂姆-邓肯时时任NBA总裁的大卫斯特恩说出的原话。
显然,马刺签下邓肯是物超所值的,因为这状元签一用就是十九年。
其实以邓肯的实力,他早两年参加选秀依然能获得以状元称号进入NBA。
在他进入NBA前,就已经统治了大学球场,虽然只用五十一场比赛就创下了学校历史盖帽纪录,但他冠绝天下的封盖依然只是他铁桶般严密防守的副产品。
所有教练都众口一词地承认,邓肯的防守一点都不像其他盖帽大师那样劲爆,而是早熟沉稳。
他的移动步伐、篮板嗅觉和传球意识,每一次封盖都不让人讶异,而是水到渠成,仿佛在说“我早就计算到位了”。
他几乎没有弱点。邓肯统治了大学篮球,同时也被球探们视为状元秀的不二人选。
果然,邓肯在大学的表现惊艳了整个联盟,各个球队为了能在选秀时选到这位球员,开始了各种抛弃节操,斗智斗勇的摆烂。
红衣主教阿尔德-奥尔巴赫,这位手持八连冠的教父级教练,为了得到邓肯,带领凯尔特人拿下当赛季16胜67负的队史最差战绩,甚至在主场输掉比赛之后才能得到观众的欢呼雀跃。然而奥尔巴赫没有想到的是,没有最差,只有更差,灰熊队在当季更是以14胜的战绩排名垫底,怒极的奥尔巴赫为了选中邓肯更是从小牛队交易来一个首轮选秀权来保护自己的状元签。
但是马刺队当季在联盟排名倒数第三,幸得上天眷顾,抽中了状元签,从此便跻身联盟豪强球队,成为冠军的有力争夺者。入选联盟后,邓肯没有辜负世人的期望,新秀赛季便拿下21.1分,11.9篮板的场均数据,成为当赛季最佳新秀,并入选全明星正赛。一鼓作气地在二年级那个缩水赛季与同为状元的马刺双塔的另一人大卫-罗宾逊拿下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史第一个总冠军奖杯,自己也荣膺总决赛MVP。
虽然数据变态,但是看过邓肯比赛的都知道,他作为一名大前锋,并不是那种飞翔在天空之上的球员。
他身体并不十分强壮,与同时代的四大中锋(帕特里克-尤因、沙奎尔-奥尼尔、大卫罗宾逊、哈基姆-奥拉朱旺)相比,弹跳与体重并不占优势,然而他依然能在这些人之中取得一席之地,靠的就是他强大的基本功与稳定的心理素质,他的外号“大基本功”、“石佛”就是由此而来。
在生涯十九载中,蒂姆-邓肯以其稳定的技术以及强悍的带队能力,带领马刺队十九次打入季后赛,五夺总冠军奖杯,3次总决赛MVP,2次MVP,1次全明星赛MVP,15次入选全明星赛,11次首发,15次NBA最佳阵容,15次NBA最佳防守阵容,生涯砍下26496分,19091个篮板,4225次助攻,3024次盖帽,成为继“天勾”贾巴尔之后唯一一名生涯砍下26000分,19000篮板,4000助攻,3000盖帽的球员。在这26000分中,有2400分是通过他的成名绝技--翻身45°打板跳投获得,他生涯共出手打板跳投2000次以上,命中率超过60%,比现役的霍华德,和先他退役的湖人球员科比出手打板次数之和还要多。
在队史排名上,他的总出战场次、总出场时间、总出手、总进球、总篮板、总得分、总盖帽、总胜利贡献值全都是第一。他在生涯里累计了太多第一,做过太多次第一人,但他从未强调过这些数字。他以身作则塑造了球队文化,成为马刺的旗帜和丰碑。
但是无论人类再怎么强,也无法敌过岁月的侵蚀,我们无法忽略这个问题:邓肯老了,他一身是伤。细心观察的朋友能够发现,NBA里其他球员的护膝都是软质的,或者是布的,只有邓肯的左腿护膝是硬质的钢架,这是因为他的膝盖已经磨损的无以复加,他为球队奉献了太多太多。
我想,要离开,他心中也是不舍的吧:
“当决定挥手告别这段旅程时,我多想像科比那样逼格爆表地来一句“爱我或者恨我,两者必有其一”。但我不能……因为你们显然都爱我啊。
否则无法解释为何这会成为我职业生涯被粉最多的一天,甚至远远超过五次夺冠后的总和。就因为我终于退役了吗?你们几个意思……
没有贯穿一季的退役巡演,我怕最后把持不住回心转意;没有装模作样的退役仪式,我怕整个发布会被切割成无数表情包;没有一煽见泪的告别信,我怕会情不自禁写成心理学论文……这就很尴尬了。
我就喜欢躲在角落,静静地看着你们对我感情泛滥却无处安放的样子……所以,我只想把我的快活留给自己,你的悲伤让你打包带走就好啦。
我不想刻意被世界瞩目,那不是我的风格。但尽管我心在世界之外,却总是身不由己地成为宇宙中心。
在过去漫长的19年里,我受到了太多过度解读,却并没有只言片语的解释。爱咋咋地,我为什么需要别人了解我呢?
比如坊间传闻,我是被KD加盟勇士吓尿遁的……开玩笑,可以把马刺揍成狗刺的球队海了去了,勇士算老几?
比如你们以为现在的我肯定是悲伤逆流成河的,但讲真,这19年来我从未如此坦然舒畅。
我终于再也不用忍受波波无止境的叨逼叨,不必再对他强颜欢笑或是故作悲戚了。
不用再忍受马努的浪骚无脑……不过还是恭喜他为了我们的羁绊成功续约,真高兴能用退役换来他又一句亲切的“你大爷的”。
也不再会被一骑绝尘的帕克抛在后场龟速冲刺,3秒之后又拼了老命折返防守。
以及你们,一个个在我夕阳西下时大唱‘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的赞歌,一口一句‘相爱恨晚’的陈词滥调。
但是……好吧,我怀念过去那些有他们、有你们陪伴的点点滴滴。该死的是,我居然把这一切记得清清楚楚,还有什么是比记性太好更让人难受的啊你大爷的。
我怀念的是无话可说却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
我怀念的是和那些一样老派的家伙拼死厮杀却又惺惺相惜的快意。
我怀念的是当你们山呼海啸时,我孤身一人酷酷地作那无言的山丘。
我怀念的,是忘不掉的过去,猜不透的现在,抓不住的未来。
我无意为21号画上完美的句号,那并非我所能。
当我决定离开时,无论在你眼里,我是表现尚可的新秀、德艺双馨的老汉、行走的表情包,或是坐着的技犯狂魔,我只要一句‘可以,这很蒂姆’就够了。”
“敌之刺,将之骨,征战连年,白发遮眉目。目送英豪欺君皇,老而弥坚,更比廉颇处。黑白袍,骋沙场,夜夜背景,二十载忽往。归山隐林休独享,把酒一壶,江湖苦相忘。 ”
这装扮就是野球场上,技术好,还特么用脑子打球的老球皮,大老远看着穿个夹脚拖鞋过来,“小伙子,一起玩会儿?我技术不行。”结果被打傻。
就像那一粒粒低调的擦板球,简简单单、“落袋为安”。这样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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