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认识到错误了,

今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了,

希望能从轻处理我。

面对民警的询问,

前不久还在朋友圈发泄不满的

违法行为人朱某乔彻底泄了气。

11月8日,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治安大队

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因对交警贴处罚告知书不满,

发布辱警言论的违法行为人朱某乔

(男,35岁,四川省简阳市人)

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当日上午10时左右,

叙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接网友反映,

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警言论。

接警后,叙州警方治安大队民警

迅速核查出违法嫌疑人身份

系四川省简阳市人朱某乔。

13时30分左右,

在新城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

治安大队民警在柏溪镇城北新区

将违法嫌疑人朱某乔抓获。

经查,11月8日凌晨,

朱某乔将车牌号为“川QUWXXX”的白色小轿车,

违法停放在宜宾市叙州区

城北新区德政街口,

早上8点多去开车时发现车上

贴有交警放的罚单告知书。

为发泄心中不满,

朱某乔将告知书拍照配上侮辱性文字:

“你们是要过年买肉吃吗,

还是要买药吃呢?

还加上了6个“发火”的表情,

朱某乔的这条信息

在朋友圈发布后被多人关注,

期间也有其朋友留言评论

提醒他“赶快删除”,

但他并未接受。

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乔

因寻衅滋事已被依法送往

叙州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

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应该给予尊重和理解,

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

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

正当方式提出。

采取网络辱骂等方式,

是明显不妥当不理智的行为,

甚至还会因此触犯法律,

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络安全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上发布信息、

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

对于辱骂他人、编造、传播、

散布不实谣言,

发表不当言论、

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绝不姑息!

来源:叙州公安、红星新闻

本期编辑:陈 倩 责任编辑:刘级心 宜宾日报新媒体 电话:2329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