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认识到错误了,
今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了,
希望能从轻处理我。”
面对民警的询问,
前不久还在朋友圈发泄不满的
违法行为人朱某乔彻底泄了气。
11月8日,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治安大队
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因对交警贴处罚告知书不满,
发布辱警言论的违法行为人朱某乔
(男,35岁,四川省简阳市人)
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当日上午10时左右,
叙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接网友反映,
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警言论。
接警后,叙州警方治安大队民警
迅速核查出违法嫌疑人身份
系四川省简阳市人朱某乔。
13时30分左右,
在新城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
治安大队民警在柏溪镇城北新区
将违法嫌疑人朱某乔抓获。
经查,11月8日凌晨,
朱某乔将车牌号为“川QUWXXX”的白色小轿车,
违法停放在宜宾市叙州区
城北新区德政街口,
早上8点多去开车时发现车上
贴有交警放的罚单告知书。
为发泄心中不满,
朱某乔将告知书拍照配上侮辱性文字:
“你们是要过年买肉吃吗,
还是要买药吃呢?”
还加上了6个“发火”的表情,
朱某乔的这条信息
在朋友圈发布后被多人关注,
期间也有其朋友留言评论
提醒他“赶快删除”,
但他并未接受。
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乔
因寻衅滋事已被依法送往
叙州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
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应该给予尊重和理解,
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
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
正当方式提出。
采取网络辱骂等方式,
是明显不妥当不理智的行为,
甚至还会因此触犯法律,
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络安全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上发布信息、
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
对于辱骂他人、编造、传播、
散布不实谣言,
发表不当言论、
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绝不姑息!
来源:叙州公安、红星新闻
本期编辑:陈 倩 责任编辑:刘级心 宜宾日报新媒体 电话:23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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