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克扣押金等12类不良行为将被严查啦! 日前,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已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专项整治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各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重点整治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如下行为↓↓↓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出售的重要信息,诱骗误导群众租房、购房,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租赁交易信息,或者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差价。 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违规开展首付贷、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首付贷、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不按规定执行房屋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包括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开展中介租赁业务。 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条件。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将加大查处力度 对发现的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清出市场、集中曝光等措施进行全面整治; 对没有备案的中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主动收集信息; 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据《河北省房地产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记入“黑名单”管理。 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会同参与单位及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项目、通告整治进展、公布整治成果,要直面群众关切、邀请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判。
百余家房屋中介承诺诚信经营 11月8日上午,石家庄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召开了石家庄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诚信经营公开承诺活动。 百余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代表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倡议全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为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共同努力。 在石家庄市房地产业协会倡议下,与会企业代表向全社会作出九项郑重承诺,并在今后的业务开展中积极践行,全行业共同努力遏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呼吁广大市民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如下。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3078760、6618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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