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6298/j.cnki.1004-3667.2019.11.04

摘要

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是保障高素质军工科技人才培育和供给的规则机制或运作模式。基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发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变迁历经四个发展阶段,展现出育才目标渗透军民融合理念、育才过程蕴含终身教育取向、特色方式助力人才成长等内在逻辑。利益相关者行动与外部环境作用共同构成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未来应从塑造学科协同发展机制、强化校企深层互联机制、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健全人才培养保障机制等方面,持续完善和优化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

关键词

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变迁逻辑;发展走向

成熟舒适型海岛

国防科技工业是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战略性产业,其创新发展本质上取决于人才驱动。高素质国防科技人才为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提供智力支持和创新引领,而人才培养制度则是保障一流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和供给的规则机制或运作模式。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为培育国防科技行业特需人才,我国教育、产业、科技等多领域政策集合形成了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体系,在人才培养规模、结构和质量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仅“十二五”期间,国防特色高校①和共建高校②向军工行业累计输送毕业生近12.5万人。迄今我国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形成了多需求牵引(军事装备技术需求、科技创新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多主体参与(以工信部下属七所高校为核心,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国防科工局-地方政府共建高校为补充的院校同盟)、多要素融合(教育、产业、科技等)的制度体系。然而,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的发展路径、内在机理缺乏系统总结,不利于军民融合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与创新。为此,本研究回顾分析了我国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演进历程,基于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构架,厘清人才培养制度变迁特征、内在逻辑及动力机制,为探索培育新时代高素质国防科技人才的“中国模式”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

一、变迁历程: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的历史演进

成熟舒适型海岛

历史制度主义倾向于从宏观背景观察制度变迁的历时性模式,作为历史过程分析的切入口,关键节点对探索“历史重要性”尤为必要。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的历次调整均蕴含着特定制度逻辑,探寻制度演进的关键节点并以此为标准对培养制度进行阶段划分,才能精准厘清不同历史时期制度运转的内在逻辑。我国人才、产业、科技等多领域重大政策耦合形成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变迁的关键节点,清晰展现了承接与创新相交融的制度演进历程。依据历史关键节点,将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变迁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初步探索期、恢复调整期、深化发展期和战略推进期,每个阶段均体现了自身鲜明的特点。

(一)初步探索期(1949—1976年)

新中国成立后,为应对国内外复杂局势,加快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从管理体系、宏观规划、培养机构、培养策略等方面对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为当时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人力资本。

1. 初建领导架构,启动战略规划。新中国成立初期,为推动国防科技发展和人才建设,国家正式组建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委)、国防工业委员会等领导机构全面统辖国防科技事业,并针对不同历史时期国防科技发展目标制定了《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十年(1958—1967)规划纲要》等战略规划,强调多途径、多举措加快推进人才培养工作,为迅速崛起并渐具规模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2. 探索构建培养体系,契合军工发展需求。为满足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需求,经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组建成立北京工业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国防院校,到1966年国防科委领导下的国防特色高校增至11所。同时,有关院校积极部署和复建国防特色专业,如1956年聂荣臻元帅提出高等教育部要扩大清华大学无线电系,张家口军事通信学院及成都通信学院开办自动控制及电子计算机专业等。上述举措为国防特色学科发育和专业发展提供了必要动力及条件保障。

3. 实施多样化培养策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国防科技工业处于萌芽起步期。为尽快满足国防科技工业多层次用人需求,国家在资源极其匮乏的条件下,仍然采取了多方面育人举措:加强向苏联、东欧等国派遣留学生,学习各国先进科技,旨在培育高端技术人才;采用专家授课、实训及“师徒结对”等方式,锻造军工技能人才;“两弹一星”等重大国防项目吸纳了大批青年学子,引导人才“干中学”,通过“项目参与”方式造就了大批杰出技术技能人才。

在此阶段,我国初步完成了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从无到有的探索性构建,为后期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奠定了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与军事威胁,我国亟需建立初具规模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加快发展武器装备来保障新中国安全。但因自身科技力量薄弱、教育资源匮乏,该阶段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渐具雏形但很不健全,虽能发挥应急效用但很不成熟,表现出培养起点低、规定标准粗、投入资源小、质量监控弱、人才适用面窄等特点。在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国防科技发展遭遇重大冲击,国防科技队伍建设严重受挫,人才主动性和创造力受到压制,尤其是废除高考制度使优秀人才难以补充到国防科技人才队伍中,人才培养制度陷入阶段性搁置困境。

(二)恢复调整期(1977—1997年)

改革开放之初,国防科技事业迎来发展新机遇。国家通过恢复高考制度、主管机构改革、建设特色院校、革新培养模式等多方面政策整合,针对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进行恢复调整,成功避免了人才培养制度链断裂,使人才培养回归正轨的同时也探索出诸多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1. 回归人才培养正轨,战略引领育才实践。1977年10月《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发布促使中断11年的高考制度得以恢复,为培育高质量国防科技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正式提出了“211工程”,《“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1995年)特别强调,加强部分高校国防重点研究基地人才培养条件建设,旨在持续培养国防科技骨干人才。1996年5所国防特色院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通过首批“211工程”立项审核,不仅助推上述院校获得了更多发展资源,而且为其培育高水平国防科技人才注入了内生动力,并将人才培养纳入了规范路径。

2. 初探主管机构改革,加快国防院校建设。随着经济政治改革不断深入,国防特色院校经历了多次主管部门转变。具体而言,1970—1988年,国防特色院校归属国务院“国防工业部门”领导;1986年《关于国务院综合部门对国防工业管理分工意见的报告》决定国防院校逐步从各“国防工业部门”划归新成立的“军工总公司”领导。主管机构改革加快了国防特色院校建设,部分重点高校设立了国防特色学科。到80年代中期,国防特色高校发展至29所,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国防科技人才培养体系。

3. 强化科研实践引领,构建特色培养模式。面对世界高科技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严峻挑战,我国在此阶段相继启动了“863计划”“973计划”和“国防973”等重大项目,国防特色高校从中承担了众多重大科研项目,并以研究项目为杠杆推动高水平人才培养,在国防科技领域实现了“出成果”与“出人才”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形成了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科研育才模式。国防科工委《关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1991年)强调将人才(包括研究生)培养方式及能力水平纳入实验室考核范畴,进一步拓展了国防科技领域的育才路径。

在深入推进经济改革与教育改革的背景下,该阶段国家开始把国防科技人才培养纳入普通高等教育体系,尤其是国防特色院校育才功能再次得以强化。虽然国防院校领导体制多次变更,但总体上适应了国防科技工业调整发展需要。当时行业办学制度使国防科技部门能够针对性培养所需人才,实现对口就业,满足了行业用人需求。通过强化国防特色院校建设,同时依托普通高校(尤其是研究型大学)共育国防科技人才已成为培养制度设计的主线,为日后人才培养制度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深化发展期(1998—2014年)

此阶段,国家从宏观布局上对国防科技工业和国防特色院校管理体制作出重大调整,并从中观层面上对国防特色高校建设、人才培养、特色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制度设计,为更规范、更高质量培养国防科技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

1. 深化主管机构改革,助推特色院校发展。1998年《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确定改组成立新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工委),对国防科技工业总体发展进行规划指导,1999年颁发了《国务院关于调整五个军工总公司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对原各军工总公司所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进行调整。2000年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引下,国防科工委、教育部、地方政府开始积极推进国防特色院校共建计划。2008年工业与信息化部组建,原国防科工委所属的7所高校转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管理,为进一步促进国防特色高校发展、培育军民两用科技人才提供了重要机遇。

2. 多方政策形成合力,夯实人才培养体系。这一时期诸多政策从不同方面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保障。①深化一流高校建设。《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9年)出台,“985工程”正式启动,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4所国防特色院校入选首批建设高校。从2003年开始,国防科工委也遵循“985工程”建设标准对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大力支持,为系统集成培养国防科技人才夯实了院校群基础。②聚焦特色学科发展。《加强国防科技学科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对完善国防科技学科专业体系作出详细部署,其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2年)鼓励高等学校积极参与军民结合产业发展重大科研项目,有力推动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的整体发展。③强化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实施方案》(2001年)强调要面向7所国防特色院校和十大军工集团,选拔、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家型师资队伍。同时,《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若干意见》(2001年)指出,通过引导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提升高校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培养后备国防科技人才壮大了师资队伍。

3. 探索产教融合途径,构筑协同培养体系。1997年教育部确定“九五”期间在全国28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试点工作,随后制定的多项人才培养政策开始着重体现产教融合理念。①重大战略贯穿合作导向。《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8年)鼓励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开展多形式联合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为了进一步强化合作导向,2005年颁发的《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高等学校要与国防军工部门联合建设国防科技研究基地,开展国防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②产教协同培养后备人才。国防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属高校与军工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2006年)对委属高校与军工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作出部署,充分发挥军工科研院所和企业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凸显的研究生联合培养体系。③整合资源推动人才发展。有关制度政策文件如《2001—2005年国防科工委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01年)、《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6年)、《国防科技工业继续教育基地建设》(2007年)等均强调,通过整合产教资源、构筑继续教育体系,推动国防科技人才素质持续提升。

为了消除我国长期国防行业办学中衍生的条块分割、专业过窄、规模过小等弊端,也为了应对21世纪国际军事竞争新格局,更为了造就出适应国防现代化要求的优秀人才队伍,这一阶段以机构改革为先导逐步突破行业办学传统,积极探索落实产教融合理念,在培养策略方面细化完善制度安排,使高校学科融铸国防色彩的同时逐步形成校企协同育人新模式,多层面制度创新推动国防科技人才培养深入发展。

(四)战略推进期(2015年至今)

2015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为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科学技术水平提高,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相继出台,在政策耦合协同推动下,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革新迈出了历史性步伐,人才培养工作步入了提质增效的快车道。

1. 提升军民融合战略,促进人才培养跨越发展。2015年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人才培养成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在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引领下,2017年颁发的《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指出,要推动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优化布局与建设,支持高等学校与军工单位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和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国防特色高校共建和国防特色学科建设,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提供战略支撑。

2. 深化高等教育改革,重塑科技人才培养定位。2015年《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出台,旨在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破解重点高校建设存在身份固化、竞争缺失、重复交叉等问题,全面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这为加快国防特色院校建设和国防特色专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也提出了新要求。2017年《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关于推进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指明了工程教育改革新路径,有效促进了航空航天、飞行器、船舶等国防特色专业的改革发展。

3. 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协同培养理念。2017年《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重在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大力支持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网络安全等国防相关学科建设。同时,《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2017年)也强调推进高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机制,积极构建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此外,2018年《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提出面向当前产业急需建立现代产业学院,面向未来发展趋势建立未来技术学院。上述制度、政策、文件为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构筑新时代国防科技人才合育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此阶段,随着全球“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我国逐步从“追赶战略”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双一流”建设、产教融合等多重战略和计划成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的政策引擎和发展方向,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中使人才培养制度得到了细化深化,构筑了院校建设、学科发展、产教协同的新空间新格局,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打通了体制机制壁垒。

二、路径依赖:蕴含人才培养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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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制度主义的突出特征是关注制度的历史继承性和延展性,路径依赖作为制度的自我强化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制度何以维系和延续的问题。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与高等教育改革要求及国防产业发展需求的推动下,呈现出颇为鲜明的稳定样态,制度变迁中的学习效应与协调效应共同强化了路径依赖特性。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的诸多内涵承接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开拓探索,长期制度变迁驱动各方行动者共同学习和掌握人才培养之道。同时,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嵌套于高等教育发展、军工产业变革创新等宏观制度背景,与其他制度建立联系并衍生出一系列相适应的规制,因而在制度承接与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稳定样态,并孕育了自身演进变迁的内在逻辑。(见图1)

1. 育才目标渗透军民融合理念。随着时代发展主题的变化,新中国成立以来军民协同发展理念融入领域日益拓宽,在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同时也渗透于国防科技人才的培养目标上。①理念重要性渐升。我国军民协同发展理念从“军民两用”“军民兼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到“军民融合”和“军民深度融合”并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属性在人才培养目标上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既是富国强军战略的客观要求,也是高等教育服务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内在需求。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为推进新时代国防科技人才培养指明方向,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了全面重塑,即对人才核心素养要求更高,对人才类型范围要求更广,对人才规模要求更大。②理念渗透力趋深。国防特色学科作为军工科技人才培养的核心载体,在自身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断融入、强化和深化军民融合发展理念,并为此采取了如下举措:主管部门推动高校参与特色学科共建,将非国防特色院校纳入国防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地方高校在产教融合政策指引下通过与国防科技企业密切合作,促进自身国防特色学科发展。③理念推动力变强。国防特色高校的领导机构经历了从“国防科委”主管、“国务院国防工业部门”主管、“军工总公司”主管、“国防科工委”主管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五个阶段。通过领导机构演变历程可以发现,高校承载军民融合理念的驱动力不断增强,即推动高校服务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融合发展的领导引擎日益强劲,高校服务军民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职能得以不断重塑、拓展和提振。

2. 育才过程展现终身教育取向。国防科技人才的成长发展需要长时间科研实践积淀,在高校掌握基础专业知识后,还需在国防科研岗位上持续学习和提升能力素质,这为国家推行产教合育国防科技人才提供了现实依据。①联通企业创新实践,促进高校育才质量提升。在产教融合政策指引下,普通高校(尤其是国防特色高校)与军工企业在多年协同实践中已逐步建立起良性互通机制,按照产业需求调整培养目标,针对市场走向进行专业设置,根据实践要求修订教学内容。军工企业、委属高校、科研院所等多主体不断探索联合培养模式,提升“校-产-研”协同育人能力。②借助高校优质资源,提升入职人员职业素养。在职继续教育是提升国防科技人才胜任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产教融合政策引导,企业大力倡导持续学习、终身教育的价值取向,主动整合利用高校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强化高校优质育才资源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对接,构筑产教共建共享的学习型组织和继续教育体系,使国防科技人才能力提升与军工组织创新发展形成耦合共进机制。

3. 特色方式助力科技人才成长。在长期的国防科技人才培育实践中,我国在坚持科研实践育人、重视导师队伍建设、发挥平台支撑功能等方面不断深入探索,已然走出了一条颇具中国特色的国防科技人才培养道路。①坚持科研实践育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两弹一星”等大型国防工程发挥着科研实践育才功能,是科技人才实现能力素质积累、跻身科技精英行列的重要平台。在后续人才培养过程中,特色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生教育继承和创新了科研实践育人模式,为国防科技战线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在创新实践中甄别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工程中使用人才、在创新事业中激励人才、在实现“强军梦”中凝聚人才,日渐形成颇具中国特色的国防科技人才培养模式。②重视导师队伍建设。70年来,人才培养制度秉承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推进大型国防工程的“师徒制”育人模式的内核,变革发展为在校培养的导师负责制和在岗发展的骨干人员带动制。为了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实施了诸多人才工程、引智计划,为培育国防科技人才打造师资引擎。③发挥平台支撑功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不断加大投入建设国防研发平台,促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众多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引智基地和国防科技创新中心等,通过集聚多方人才、瞄准前沿领域、强化任务牵引等途径,系统培育了一大批紧缺的领军人才、技术技能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成为支撑国防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三、动力机制:利益相关者行动与外部环境作用的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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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演进动力源于多要素的组合与分配,内生动力和外部冲击的合力共同推动了制度复合体的变迁。在制度建构过程中,利益驱动下的多元行动主体参与是推进制度变迁的核心动力,同时外部环境变化不仅为制度发展提供了条件,也成为推动其演进的另一关键诱因。利益相关行动者被赋予了自主选择和行动的能力,承载了影响政策制定的政治资源,为自身利益表达和理念实施提供话语权,进而推动相关制度的变迁;而外部环境则会对制度体系产生持续结构性压力,不断促使制度发展演进以适应外部环境需求。简言之,利益相关者(政府、高校、产业等)行动与外部环境演变(人才供需失衡、国际防务产业发展等)的相互作用,是推动我国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见图2)

1. 利益相关者行动。政策出台是利益相关者间诉求博弈的平衡结果。国防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的形成完善,至少涉及五个核心利益相关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防科技企业、高校、学生。除学生对政策出台的影响效力较弱外,其他四方对推进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演进皆起关键作用,形成了“自上而下”牵引与“自下而上”推动相结合的制度变迁动力机制。①中央政府基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施行系列政策。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产业,肩负着富国强军的使命责任,中央政府基于经济增长、军力提升等利益诉求制定相关教育和产业政策,从而促进国防特色院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进一步实现科技人才引领国防工业创新发展的战略目标。②地方政府基于地方经济、教育发展提出政策诉求。在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变迁中,地方政府参与国防特色院校共建和人才培养工作,主要有两方面利益诉求:一是地方政府促进国防科技人才培养有利于引导人才培养与区域发展匹配,为地方国防工业发展提供原动力;二是兴办“局-省”共建院校并发展国防特色学科,可使地方高校获得财政支持和良好声誉,进一步优化教育与科技资源配置,而且会对地方高等教育发展产生辐射和集聚效应。③国防科技企业基于人力资源需求影响政策出台。作为人力资源需求方,企业对人才有更直接的利益诉求。人才是企业竞争力的源泉,科技人才是其创新发展的核心动能,国防科技企业对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求,会转化为推动国家革新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的政策诉求。④高校基于自身发展为政策落实提供可能。高校获得国防工业主管部门资源投入,并积极推动国防特色学科建设,无疑会对院校整体发展产生正向溢出效应,有利于普通高校利用政策红利提升整体人才培养质量与科学研究能力,形成政府、产业部门、高校多方合力,助推国防科技人才培养的发展格局。

2. 外部环境作用。外部环境对我国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产生的作用,主要来自国内人才供需失衡、国际防务产业竞争及发达国家人才培养制度,三者构成推动制度演进发展的外部动力。①人才供需失衡倒逼培养制度革新。科技人才供求矛盾在国防工业70年发展历程中始终存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人才供需总量失衡。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量庞大,企业和科研院所遍布全国各地,国防特色高校人才输送难以满足各地国防科技单位对优质人才的需求。其二,人才供需结构性失衡。毕业生素质难以胜任岗位需求、国防科技领军人才缺乏、技能人才老化等人才供需结构性问题是阻抑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建设的深层因素,始终是限制国防工业创新发展的现实桎梏。因此,人才供需失衡作为一种强有力的负向反馈机制,倒逼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的改革和挑战。②国际防务产业发展形成强大外部压力。在国防科技领域,我国与美、德、俄等传统军事强国仍存在明显差距。防务产业肩负着为国家安全披甲筑盾之责,其保障力量取决于国防科技创新水平,而科技创新源自高素质人才支撑,并受制于人才培养制度的先进性。可见,创新人才培养制度是应对国防科技产业激烈竞争的客观要求。③发达国家人才培养制度的示范效应。以美国为例,在国防部资助的基础研究项目中,约70%交由大学及其附属研究机构完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军-学协作联盟”。该举措既激发了美国普通高校投入国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使高校人才质量因丰富的国防科研项目支撑而得以提升,在项目参与过程中培养了大量国防科技后备人才。发达国家灵活高效的人才培养制度为我国制度创新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依据,成为推进我国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渐臻完善的另一外部动力。

四、路径优化: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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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探索与发展、70年创新与完善,通过深化主管机构改革、促进院校建设、强化科研培育、践行终身教育等制度举措,我国在国防科技人才培养领域已然走出了一条“中国道路”。当前,新军事革命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因此,站在更新起点上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以更高标准提升人才核心素养,成为新时代国防科技人才培养面临的重大任务。未来应以特色学科发展、产教深度融合、提振人才发展动力、强化政策执行效力等为切入口和着力点,使高校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制度在育人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

1. 塑造学科协同发展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攸关国家创新潜力开发和综合国力提升,也关乎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在“双一流”建设战略指引下,以一流学科建设为导向,发展国防特色学科是优化国防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杠杆。①打造特色学科生态系统。为持续激发高校国防特色学科创新力与生产力,高校需进一步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学科体系结构优化,打造学科生态系统,强化国防特色学科群建设,促进优势学科要素流动与优化整合,使学科间制度、人才、文化高度协同,以促进特色学科发育与人才培育融合发展。②推进高校管理机制变革。国防特色学科生态系统建设需要科学高效的管理支撑,因此创新高校内部管理机制,破解制约学科发展的体制障碍与利益壁垒,将有助于促进学科生态系统的群落生长及整体结构优化,并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铺平道路。③学科建设服务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出发点与落脚点,制度设计要始终把握一流国防特色学科建设与一流国防科技人才培养的有机统一,强调学科建设的人才评价标准,夯实支持拔尖创新国防科技人才培养的学科基础。

2. 强化校企深层互联机制,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目前,校企合作层次粗浅、积极性匮乏、合作流于形式等问题较为突出,需要双方共筑合作愿景、挖掘共同利益、强化主动合作行为。国防特色院校拥有学科门类齐全、人才资源丰富、原创力强劲、国际交流活跃等优势,可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科学研究等方面与国防科技产业优势互补形成战略联盟,以契约为纽带构建产教融合育才的长效联动机制。①延伸培养链,企业深度参与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产业部门应改变自身定位,从被动适应变为主动引领。以产业需求为基础,深度参与协约高校的学科战略规划、教学内容更新、教师能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培育等教育教学全程。②强化科研合作,挖掘高校国防基础研究潜能。在产教融合执行性政策中应大力发挥高校国防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细化科研合作途径,引导资源要素双向流通,推进军民科技融合发展,增强国防科技发展后劲,形成经济效益与国防效益、生产力与战斗力共赢发展新格局。③利用高校资源,培育企业在职人员综合素养。政策设计应进一步引导高校释放人才综合能力培养优势,革新企业科技人才资源管理理念,增强对在职研发人员的人力资本投资,利用高校优势资源提升在职人员综合素养。

3. 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提振人才发展动力。利益需求是后备和在职国防科研人员积极投入学习、深入参与科研的重要驱力,国防科技企业的引才措施是高校人才良性供给的诱发机制。国防科技人才具备多种通用人力资本,是人才市场的主要争夺对象。国防科技企业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有利于盘活人力资本存量,平衡人才供需关系,提升对后备科研人员的吸引力,调动在职人员工作积极性。①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加速军工集团事改企的步伐,在秉承国有企业优势基础上主动变革、敢于突破,加强企业运营灵活性。②增强引才政策吸引力。通过“看得到的利益”提升后备国防科研人员的学习研究积极性,有效应对高校国防特色专业学生职业选择困惑、学习动力不足、创新活力不够等问题,从职业选择端激发后备国防科研人员创新激情与内在活力。③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国防科技企业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考虑科技人才市场价值,制定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制度。④倡导工作内驱的使命取向。国防特色高校要重视军工文化建设,传播和弘扬军工精神,通过激励性政策鼓励学生到国防科技工业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军工企业要引导和激发在职科研人员工作背后的使命取向;通过科学的组织职业生涯管理促进研发人员职业成长和价值实现。

4. 健全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强化政策执行效力。构筑培育保障机制是确保国防科技人才有效供给和培养质量的必然选择。①健全法律保障,强化培养政策约束力。我国已出台的一系列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政策多为指导性文件,政策约束力有限。国防科技人才作为战略性人才在教育培养中占有特殊地位,有必要通过立法确立其战略定位,阐述中央、地方、高校及企业的权责划分、学生权益保护等内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防科技人才培养质量提升。②完善组织保障,设立协调管理机构。人才培养作为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亟需在健全培养体系基础上完善组织保障,有必要在国防科工局下设立权威高效、坚强有力的国防科技人才培养组织协调管理机构,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人才合育工程,有效协调培养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③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政策有效落实。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防科技人才培养过程和培养成效的全过程评估,引导人才培养机构积极落实政策要求,通过任务督办、职责考核、过程评价、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目标任务的监控。

作者

张建卫,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北京 100081

宣星宇,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81

李海红,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81

周愉凡,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81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19年第11期第13-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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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周年高等教育发展研究

部分图片来源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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