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费县东周街北片区房屋征收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程序的决定

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费县东周街北片区内房屋建设时间较早,供气、供热、排污、安全、消防等基础设施老旧严重。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片区纳入房屋征收改造范围。

经初步摸底,该项目共涉及房屋315户,占地面积约47.67亩,东至温河西路,西至和平路,南至东周街,北至县委办公区。前期已进行了征收改造意愿征集,同意率达到100%。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已出具“三符合”证明文件,已被列入费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住建局已出具《关于费县东周街北片区征收改造项目拟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的审查意见书》,该项目立项合规,程序正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条款规定,决定启动费县东周街北片区房屋征收程序,请有关部门按照四至范围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4日

启动费县东周街北片区房屋征收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程序的通知

通 知

费县东周街北片区广大居民:

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广大群众的意愿,县政府研究同意启动费县东周街北片区房屋征收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程序。

征收范围:东至温河西路、南至东周街、西至和平路、北至县委办公区范围内。

征收程序启动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县房屋征收部门已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请广大居民予以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4日

来源:掌上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