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太原市交通在交警部门的大力监管及市民的积极配合下,不文明出行现象得到很大的改善,但仍有一些市民有不文明出行行为,其中以不知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在过人行横道时须下车推行为多数。

在交叉路口,每一次绿灯亮起,一些骑自行车、电动车的路人,尽管已经有不闯红灯的意识,但没有过斑马线推车步行的习惯

大多数人知道“推车过斑马线”的交通规则,但也有少数人称才听说这个规则,或者是被交警教育后才知道

“我只知道过马路不能闯红灯,但不知道骑自行车过人行横道还要推行的规定。”一位市民表示,平时她骑车过人行横道很少下车推行,大家也都这样过马路,要是下车推行,反倒不习惯。

其实,对于推车过斑马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有明确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此外,如果市民驾驶非机动车在斑马线上通行,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在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驾驶人均没有闯红灯的前提下,如果是推行非机动车,那么责任肯定完全是在机动车方;如果是骑车穿行没有下车推行,那么骑车人也应该承担部分相应的责任。

其实在太原已经有人因为骑自行车过斑马线被处罚!

有太原网友表示:人生第一张罚款单就是因为骑车过马路被罚的,当时正和男朋友吵架,一赌气骑着自行车就过马路,结果被交警拦下,说是不能过马路骑自行车,然后傻瓜男朋友和我一起两个人都被罚了……

▍图文:山西新闻网、微山西

▍编辑:Ja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