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要
王女士大学毕业之后,留在北京工作。经过多年奋斗,已经买房结婚,家庭幸福。
2006年,北京市某区启动了某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前期拆迁工作。拆迁方公布的安置方案采用的是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二选一的方式。王女士的房屋刚好位于拆迁范围之内,考虑到目前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儿子今后上学的问题,王女士与老公商量之后决定选择安置房。但是拆迁方却表示,王女士尚未落户北京,无法享受安置房的补偿方式,只能对其进行货币补偿。
王女士对拆迁方的这一说法很是不满,多次找其理论。但是没想到,却收到了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原来,拆迁方居然将王女士一家告上了法庭。
无奈之下,王女士来到北京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燕薪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燕律师看过起诉状后指出,拆迁方以“要求王女士限期搬迁”为由提起该民事诉讼是不合法的。王女士吃了“定心丸”,便签下了委托协议。
办案经过
在庭审中,燕律师表示:拆迁人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并且此事与其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请求法院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的代理意见。
庭审结束之后不久便收到了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与此同时,燕律师以“腾退行为违法”为由一纸诉状将区政府推上了被告席。
尚未等到一审开庭之日,区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便主动联系了王女士,表示只要王女士撤诉,他们愿意重新谈判。
最终,对方同意给王女士进行房屋置换,并且给予其两套两室一厅的房产。
来硕律师提示您
律师特别提醒:本案中,拆迁方以非本地户口为由拒绝对王女士进行房屋安置就是典型的不平等的表现。在实践操作中,很多乡镇以腾退为名行拆迁之实,实际上无非是为了规避其违法拆迁的责任所采取的变通措施,但无论其怎么偷换概念,均无法抹杀其违法拆迁的本质,只要其行为违法了,均难逃法律的制裁。被拆迁人只要坚持依法维权,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合理目标。
关于我们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来硕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针对征地拆迁业务,我们配备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具备丰富的经验。我所成功代理了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及丁汉忠案件等多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征地拆迁十大案例,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入选2014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例,丁汉忠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强拆导致的血案,此案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来硕以“诚谨、仁爱、专注、良知”为宗旨,现已成为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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