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人生可分为职业、闲暇、理想与道德之四阶层。

“职业人生”,也可称为工作人生,或服务人生,或规律人生等。

“职业”涵义古今不同。中国古人认为人莫不有职有业,如为父有父职,为子有子职。有职即有业,慈是父业,孝是子业。

近代社会一切以经济为指导中心,故以偏于生产谋利者为职业。

此观念甚有病,将来仍应有改变。

今专就目前现状言,则人生第一大事,首在求得一谋生活命之职业。故我列职业人生为人生之第一阶层。

人生第二阶层,可称为“闲暇人生”,亦可称为消遣人生,或自由人生,或艺术人生等。

就目前现状言,职业工作,亦只占人生活动中一部分。

此外,有其业余闲暇的时间。

闲暇时间可由人自由支配使用。

此项自由闲暇人生,至少与职业工作人生,有其平等之重要性。

而且,生活之享受与乐趣,多半寄托在自由闲暇中,不在职业工作上。

更重要的,是人品之高下贵贱,亦多半判定在其自由闲暇的生活方面,而并不专在其职业工作方面。

而且,每一人之职业工作之进退成败,有时亦视其人之闲暇自由活动而定。

更深言之,人类文化之演进动力,亦常在自由闲暇中,远胜过其在职业工作中。

从来历史上大人物、大事业,亦都在自由闲暇中产生,很少在职业工作上产生。

因此,每一人固然急需于争取其一份职业与工作,但既得之后,则更应注意争取并善为运用其业余之闲暇。

就每一社会言,除却为其社会中各分子发展职业工作外,亦更应注意保留其各分子之业余闲暇与自由,而设法诱导其善为利用。

但正因此项闲暇,属于各人之自由,故更应多留余地,好让各人好好自为调度;而不应由社会来作强制规定。如何调度使用此闲暇,乃一项极精微之人生艺术,故我又特称之为“艺术人生”。

工作人生是粗浅的,艺术人生始是精微的。工作人生是共通的,艺术人生始是个别的,惜乎人们不知注重此艺术人生之一阶层,此乃人生一大憾事。

第三是“理想人生”,亦可称为创造人生,或精神人生,或未来人生等。

上述两项人生,职业的与闲暇的,其实还都是眼前现实的。

人生若长陷在眼前现实中,便易起厌倦,成堕落。

欲救此弊,须在现实人生外,另有超现实的理想人生。

上述职业与闲暇两人生,其本身也应接受理想人生之指导。

现实人生多属物质的,理想人生则是精神的。

现实人生即在眼前,是具体而肯定的。理想人生则展望到将来,并不具体,并不肯定,而多留着各人心情上之自由想象与自由创造之余地。

惟其能超现实,有创造,人生始不断有进步,不生厌倦与堕落。

而且,有了自由而没有理想,这样的自由,是空洞的、贫乏的。换言之,此项自由实是要不得。

又若有了眼前现实,没有未来展望,此一现实亦是浅薄、短命的,仅如昙花一现,易变易动,实是靠不住。

因此,有了第一、第二人生,必须更有第三人生,即理想的人生。

但理想有属于个人的,有属于团体、社会或民族与时代的。最理想的理想,是合此五者而为一。

第四人生是“道德人生”,或可称之为真理人生。此乃一种理想与现实,自由与规律,同时兼顾并重的人生。

本文选摘自:《历史与文化论丛》钱穆 著,九州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