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道S282线根子至电白黄岭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拟征收黄岭镇白石、彩楼村委会属下相关村集体的土地。 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 黄岭镇白石村委会新屋、大路口、清华园、白石经济合作社,白石经济联合社; 彩楼村委会坡坪、担水河、对门、雷公山、茅坡田、塘子中、羊杞岗、应科垌、竹仔山经济合作社,彩楼经济联合社。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黄岭镇境内(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面积: 约34.4361亩(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在依法报批前将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充分听取意见。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见下表):单位: 元/亩 地类 合计 其中 备注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鱼苗)
水 田 78827 40938 36389 1500
旱 地 69729 31840 36389 1500
鱼虾塘 88924 50035 36389 2500
园 地 54583 31840 22743 另计补
林 地 47487 27292 18195 2000
建设用地 68229

参照旱地标准补偿 未利用地 34115

按建设用地1/2计 六、征收土地的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留用地安置。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区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以及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八、联系电话: 5130662(区自然资源局) 特此预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