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公示备案申信息。
一、基本情况机构名称 东方微银金融服务(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场所 大连市中山区胜利广场8号9层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 业务范围 企业征信服务;金融信息技术外包;市场调查;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计算机产品销售;数据处理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主要股东信息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占比(%) 陈冬梅 6000 60 丁晓娜 3000 30 大连阳光寰宇有限公司 1000 10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职务 姓名 学历 董事长/总经理 潘晓冬 硕士 董事 刘云明 硕士 董事 刑丽君 硕士 董事 尹建 本科 董事 尹秀红 本科 监事 杜艳 本科 监事 潘廷振 本科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情况系统名称 测评单位 测评结果 银税互动服务平台系统 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二级
这原本没什么稀奇,重启备案后,迄今新入场的征信机构已经有了不少。
小编手抖,顺道查了一下这家公示的来头,捕捉到一些蹊跷。
我们比较了一下上面的公示内容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的信息,股东并不相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中,东方微银金融服务(大连)股份有限公司的三个股东分别是潘晓冬,大连渤海明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阳光寰宇有限公司。根据历史资料,潘晓冬曾经担任过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企查查
而在沈阳分行的公示内容中,潘晓冬和大连渤海明珠的股份,分别替换成了陈冬梅和丁晓娜。
如果市场监管和人行公示的内容都是属实的,合理的解释是,该公司已经进行了股权变更,尚未在市场监管公示的系统数据里更新。
这个时间差或许是存在的,我们又不是有关部门。
小编只是发现了一点有意思的信息:
姑且是原股东之一的——大连渤海明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竟然有多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企查查
关于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的法规、规章,主要有:
《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31 号),简称《条例》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1号),简称《办法》 《征信机构监管指引》(银发〔2015〕336号),简称《指引》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银发〔2016〕)253号),简称《备案办法》
好吧,上述法规、规章并未对征信机构的股东信用状况作出明确要求。也就是说,就算渤海明珠是货真价实的失信被执行人,并且仍然是东方微银的股东,东方微银还是可以申请备案的嘛!(湖北行不通了)
转了一圈,小编不禁陷入了量子纠缠。
限制小编想象力的东西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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