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和组织部都是党委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属于权势部门。在地方中,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部长的一把手都是由党委常委来兼任。所以从公务员级别角度上来说,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都是一样大的。比如在县级市,纪委书记是副处级干部,组织部长也是副处级干部。

那为什么在现实中,会有人觉得纪委书记的“权力”比组织部长的更大呢。其实产生这种“错觉”有这几点原因造成的:

一、两个部门的职责

组织部主要人事的管理,主要就是拟提拔一些干部。所以对于很多其他部门的干部来说,特别喜欢见到组织部的人,因为组织部派人过来那就是代表有提拔前的征兆。到单位来民主测评。而纪委则不同了,纪委如果到了某个单位,那就是问责的,肯定是出了问题。轻则党纪党规处罚, 重则法律法规处罚。

所以从对于公务员来说,纪委掌握着自己的生死,情感上觉得纪委的“权力”更大。

二、拟任命干部上

在人事提名上,组织部长的“权力”在大,他决定着哪些人能在这次被提拔,所以一般情况下组织部长都是重要的岗位。但是在纪委面前就会显得很小。这是因为纪委部门有一个杀手锏那就是拟提拔任命的人必须经过纪委的“纪律监察”。证明该名拟提拔干部不属于带病提拔,不属于问题官员。从这个角度上来看,纪委书记具有“人事任命的一票否决权”。因此看来纪委书记的权力是大于组织部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