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才萍江湖人称“谢姐”,是重庆目前已逮捕的19个黑恶团伙首犯中惟一一位女性
江湖地位甚高。这个女人原是巴南区一名税务人员,据称后通过文强调到重庆市税务部门。她性格张扬,嗜赌,2000年从单位离职后,纠集人员合伙开设赌场。 据重庆市打黑成果展信息,从2000年到2008年,谢才萍在重庆市多个区县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获利数千万元。
谢才萍的个人生活作风也是问题严重。
谢才萍是出了名的荒淫无度,大有女版纣王帝辛的做派。从谢才萍被警方刑拘开始,她的身上就汇聚了很多话题。上月有媒体称在市公安局的打黑成果展上,展出了“谢才萍生活淫乱,包养了16名壮男供自己淫乐”的内容,被国内媒体广为转载。不过,此消息被警方证实是虚假消息。
包养16名壮男虽假,但谢才萍生活奢靡却是事实。
吸毒丈夫心有余力不足
谢才萍在赌场上呼风唤雨、日进斗金,过着纸醉金迷的奢靡生活:她住有高档别墅,吃的是山珍海味,出入高档会所,穿的是顶级名牌,坐着“奔驰”跑车。然而,她对肉欲的追求和占有欲,更随着金钱的日渐增多,愈发的强烈和旺盛。此时,她的丈夫文某因为吸毒量的增加,对夫妻生活不是应付了事,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对此,正如狼似虎的谢才萍颇有微词,心瘾难止。
谢才萍私下里抱怨,得到了“铁姐们”的同情,她们纷纷为其支招,劝她不妨找个帅哥在身边,“让你既高兴又舒服,养眼又养人。”
2007年春天,谢才萍在一家海鲜酒楼吃饭时,终于碰上了她心目中的帅哥——26岁的罗璇。
八号罗璇
小伙子1.82米的身高,精明强悍,一身紧绷绷的腱子肉,让谢才萍顿生无限遐想。加之罗璇酒量好,嘴又甜,又会体贴照顾人,谢与罗一见面,便是王八对绿豆——对上眼了。
一拍即合频频出双入对
一顿饭的功夫,罗璇的一张甜嘴将谢哄得前仰后合、笑声不断。谢才萍也拿出“大姐大”的作派,热情邀请:“到我这里来吧,给我开车,做姐的保证不会亏待你。”
罗璇见谢才萍有钱有势,巴不得攀上这“高枝”,实现自己迅速暴富的目的。
于是,一个为了钱,一个为寻开心,两个年龄相差20岁的男女一拍即合。从此,罗璇以贴身跟班的身份,每天亲热地叫着“胖姐”,与谢才萍在不同的场合出双入对。尤其是赌场上,这对“老少配”更是腻在一起:两人经常坐在一张椅子上,罗璇殷勤地为“胖姐”捏腰捶背,倒茶喂食。在“胖姐”打牌时,还得一心二用地帮她盯牌、出牌。
这样的生活,让谢才萍满心欢喜,颇有“半老徐娘”焕发第二春的感觉。心情舒畅、身体舒服的她,对罗璇也有几分体贴、几分信任,她放心地把赌场上的事务交给他去打理,还让他出面处理赌场内的纠纷和一些账务。
小情人租房帮“谢姐”躲藏
罗璇这个小情人床上床下的忙活,谢才萍自然不会亏待他,除了每月的高工资以外,外出吃饭、开房和玩耍的钱都由谢才萍承担,有时花销几千上万的钱,谢才萍将自己的信用卡交给罗璇,并告诉他密码让其去结账。
为了让小情人高兴,她还大方地给了罗璇16万元,让其与人合伙在沙坪坝步行街开了一家发廊。罗璇购车时,她这个做姐的一出手,就为其付了8万元的首付款。
为了保住谢才萍这棵“摇钱树”,在其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并在企图摆平未果后,罗璇便四处为其租房子,一方面作为谢才萍躲藏之地,另一方面则当作二人缠绵悱恻的“爱巢”。记者 徐其勇
暂住地小区保安回忆:
男高个女矮胖 每天出门两三次
起诉书显示,谢才萍和罗璇暂住地为渝北区北环路出口附近某小区17栋17—3。
昨晚11时,记者探访该小区。17栋17—3大门紧锁,敲门无人应答。旁边一家是清水房。
一工作人员介绍,该房结构为3室2厅,面积为100多平方米。2年前竣工,直到今年住户才多起来,居民间相互不熟。
保安介绍,2009年6月,一男一女租房入住,其中一人姓罗。男的20多岁,个子很高,长相还可以;女的是个矮胖中年妇女。他们有车,每天都要出门两到三次,有时见他们提着菜和生活用品回来。大部分时间,他们都一起出入,没见过亲密动作,“不好确定他们的关系。”
大约住了一个月左右,就有警察前来调查。没多久,他就听说两人被抓了。随后,有人来将他们的东西收走。该房目前由业主收回。
该小区物管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也是警方来小区调查后,才知道罗璇和谢长萍来此租房居住,其他情况不便透露。
据谢才萍交代,她每天都在恐惧中度过。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捕,近一年来,她都是通过罗璇租赁不同住处,不停更换房,不停游走。
谢才萍因涉嫌聚众赌博被判处拘役,但出来后她变本加厉,大肆利用与文强的亲戚关系,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20余人,有组织地进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她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重庆打黑成果展信息说,2008年8月,重庆市治安总队一民警在谢的赌场执行秘密侦查时被发现,谢召集马仔对该警察进行毒打,并将其绑到南川区城郊一建筑工地,限制人身自由长达6小时。在2009年6月启动的打黑风暴中,谢才萍黑恶势力团伙终于被掀翻。
从2009年4月到7月30日御井茶楼被警方查处的2个多月时间里,谢才萍团伙从赌场抽头获利就达300万余元。最多时,一天获利达20余万元。以谢才萍为首,刘井勇、汤炳、陈晓容、黄冬梅等人为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坐大成势。
他们采用的赌博方式非常简单,通过扑克牌打“三公”、押赌注,赌注一般分200至500元、300至1000元和500至2000元三个等级。 赌场实行“股份制”。除谢才萍、刘井勇和谢的侄女婿张某固定坐庄外,汤炳等10余名团伙成员临时坐庄,均带领各自网络的大批赌徒集资入股。
为了控制团伙成员和赌客,谢才萍规定:赌场股东必须轮流坐庄参加赌博,输赢2万元左右才能下庄;赌客必须受邀约才能参与赌博,在赌客少的情况下,股东还必须无条件充当闲家参与赌博;进入赌场的赌客必须确认身份后才能进场;“放水”人员进入赌场,必须经过股东同意或其他赌客介绍。
该团伙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股东负责选择赌场地点、坐庄和组织赌徒,领导并管理赌场经营活动。放哨者分为“外围”和“内保”。“外围”负责打通关节,联络相关部门,确保赌场经营期间不被查处;“内保”则在门外放哨、应对纠纷、吵架等意外情况;还有人专门在赌场“放水”。此外,还有专人提供后勤保障,负责赌客的一日三餐。同时,安排住宿,负责赌场的搬迁和场地的清洁整理。
参赌“抽头”是谢才萍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每进行一轮赌博,她就从赌场拿走此轮总赌资的5%。如此一来,她“只赚不赔”,每场“抽头”的钱少则数千,多则数万元。
2009年10月15日晚,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件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结束一审庭审。据了解,谢才萍“涉黑”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8项罪名。
2009年11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谢才萍被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五宗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0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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