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11月21日讯(李伟 记者 石岩松)今日上午,黑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新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意见,指导全省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旅游强省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年来,黑龙江旅游业迅猛发展,已成为展示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成就的窗口,旅游纠纷也持续增长,表现出影响大、处理难、形象恢复成本高的特点。为贯彻落实省委推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战略决策部署,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25条意见。作为服务保障旅游强省建设的重要司法举措,该意见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和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审判环节,为各级法院营造法治化旅游市场环境提供明确指引。

该《意见》既对司法原则、司法政策的把握加以明确,又对准确确认旅游合同性质、保护旅游者消费权等相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高院要求,要依法妥善审理旅游纠纷,依法维护旅游合法权益,对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擅自将旅游合同义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改变行程、遗漏景点、降低服务标准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予以制裁和处理;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依法给予惩罚性赔偿。

针对法院审理旅游纠纷可能遇到的问题,《意见》提出了解决路径和方法。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方面,全面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办事流程规范化、诉讼服务精准化。在改进审判工作机制方面,采取电话接访、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假日开庭等诉讼方式,就地立案、开庭和调解。在巡回审判方面,对旅游景区内未设人民法庭的,要求景区所属基层法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巡回审判点,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最大限度满足旅游司法需求。

《意见》还要求,各级法院要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探索建立联合调解委员会,构建基层调处网络,对各自处理的纠纷定期通报,完善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旅游纠纷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全覆盖、多领域、高效率调处合力,共同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