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城近千辆小遛共享电动车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自主在泰安进行投放。近期,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小遛共享电动车进行查处。目前,在泰安投放的小遛已全部收回。小遛电动车负责人任先生表示,找不到主管部门审批,手续不知找谁办理。如果继续找不到相关部门审批就撤走,不在泰安投放了。

近300辆车证据保全

违反占道顶格处罚

11月6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泮河大街小遛共享电动车存放地点,一排接一排的电动车秩序排放,大概十排左右,每排约20余辆,车上贴着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的字样。据粗略统计,近300辆电动车停放在此。

据了解,小遛共享电动车在今年9月份未经泰安市有关部门报备核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一)之规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顶格处罚2万元。

“前些日子在道路边还能看到共享电动车,现在基本上看不到了。对于共享电动车,我感觉也是有利有弊吧。给我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会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市民张女士说。

找不到主管部门审批

能否入驻未给出答复

11月6日下午,记者多次联系小遛共享电动车客服,对于目前在泰安投放了多少辆车子和入驻之前有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客服表示并不清楚。随后,记者联系了小遛共享电动车泰安负责人任先生,任先生表示,2017年对于共享单车的审批问题,市政部门有专门负责的小组。而在他们投放小遛共享电动车之前,向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科、法规科递交过相关材料,并没有得到相关回复,也没有告知去哪办理审批,需要什么手续,“其他城市都有相应的部门来受理。可在泰安我们找不到相关部门办理入驻手续,所以我们就先投放了1000辆。入冬后再把电动车回收,现在的投放主要是想采集数据。”

对于车辆的证据保全和相应处罚,任先生称交了罚款,“前段时间我交了2万元的罚款,但现在没有部门给我一个准确的回应,没有人告诉我能不能投放,如果不允许投放,那我们就立马撤走。”

“如果给泰安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会加以整治,如果达不到要求,会立马撤走。现在没有职能部门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只是把电车一批又一批的保全,增加我的罚款额度。现在钱也罚了,车也暂时收了,还是没有给我一个答复。”当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问起车辆行驶安全问题,“关于安全问题,我们给每台车买了1000元的保险,最高赔偿额度为1000元。”

成立专项小组需研究

运营企业急盼回复

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执法二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只是尽相应的职责。“小遛共享电动车给城市道路造成了部分堵塞,乱停乱放问题严重,引起了部分市民的投诉。占道、乱停乱放属于我们的执法范围,前期在上级领导的指示下,在我们负责的辖区内,把一些占道的电动车进行证据保全。”该负责人说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遛共享电动车负责人确实来过,但没有给出具体回复。泰安在2017年成立了共享单车领导推进小组,后因职能人员的调整,各部门职责也有了变更,导致现在没有了该专项机构。“我们在9月份已经提交了一份相关报告,看能否成立专项小组,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共享电动车的相关问题,但现在还没得到回复。”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法规科负责人表示,“相关材料他们来送过,但是我们没收,因为这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之规定和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他违反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其进行处罚。证据保全的车辆,在交完罚款后会将其归还。”

11月19日,记者再次电话联系小遛电动车泰安负责人任先生,据其介绍,11月8日市城市管理局将证据保全的车辆全部归还于他。目前,在泰安投放的小遛已全部收回。“我们把电动车全部收回了,如果还是找不到相关部 门审批的话我们就撤走,不在泰安投放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伟 郭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