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名为"一个父亲的血泪控诉"求助书在朋友圈广泛传播,信中内容提到:一名湖南省衡阳祁东县女孩,9月28日晚间被人控制、威胁陪酒,并遭到多名男子的侵犯,两名当地公职人员或涉案。
在接到报警后, 祁东公安局立案调查,部分涉嫌犯罪人员已经被抓捕归案。但检察院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女孩的真实年龄还有疑问,所以对数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未批捕。
在舆情的跟进下,2019年11月19日,祁东新闻网发布消息:祁东县依法查处一起涉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现在已经有六名涉案人员被批捕。
正所谓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这样的新闻,让人不由想想7年前的“唐慧案”。
唐慧,女,1973年出生,湖南永州人。“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中受害者11岁的乐乐的母亲。2006年年仅11岁的乐乐遭到多人强奸、轮奸,被强迫卖淫,其间遭受虐待。唐慧发现之后想方设法救出了女儿。
2008年6月6日,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秦星犯组织和强迫卖淫罪,周军辉犯组织和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二人均被判处死刑。其余涉案人陈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15年。
判决结果出来后,唐慧和被告人双方都不满判决结果。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唐慧则认为还有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且无人作出赔偿,100多个伤害过乐乐的人也没受到追究和处理,因此,双方都在上访。
这一访就是4年。直到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才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事才算走完法律程序。
因为“唐慧在其女儿乐乐(化名)被强奸和强迫卖淫一案审理期间,为指控永州公安机关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要求判处7名被告人全部死刑、赔偿184万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2012年8月3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随后唐慧被押送至湖南株洲的白马垅劳教所。
但出乎永州官方意料,劳教这柄看似使用便利的双刃剑,在刺伤唐慧的自由的同时,也同时严重伤害到了政府的公信力。网络舆论以一片倒的形势,将永州政府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呼唤释放唐慧,仅仅9天后,唐慧的劳教决定经过行政复议终被撤销。
先是2012年8月11日,新华社中国网事就唐慧劳教事件发表评论《期待对“唐慧之问”最好的回答》,追问“屡屡引起巨大争议的" 维稳式"劳教”。称“对劳教制度的反思不能停歇,将劳教制度纳入法治轨道的努力必须继续。这是对永州“唐慧之问”最好的回答。
2012年8月12日,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在受理唐慧对劳动教养案的复议仅仅4天后就认为,鉴于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因被劳动教养国家赔案于2013年4月12日开庭,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唐慧的诉讼请求。
2013年7月15日上午,湖南省高法对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其后,自2012年8月,随着湖南永州上访者唐慧被劳教事件的发酵,劳动教养制度成为众矢之的,之后重庆村官任建宇被劳教案再次将舆论推向高点。
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劳教委认为任建宇通过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其作出劳动教养二年的决定。2012年8月21日,任建宇的父亲任世六以任建宇的名义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2年11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告任建宇诉被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案。在宣判前一日,重庆市劳教委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对任建宇的劳动教养决定,任建宇已解除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劳动教养,这项已存在半个多世纪,被舆论和学界广泛质疑、诟病的制度,终究面临着寿终正寝的地步。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这一天距离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二审胜诉过去正好4个月的时间。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还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2013年12月底,全国所有劳教所均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
一个母亲唐慧用自己的执著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而且相关当事人也受到了严惩(卖淫罪中在没有其他情节的情形下处2名死刑也不多见),不可谓不是严刑峻法,为何唤不醒后来的祁东县相关人?
法律,真的是唤不醒装睡的人。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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