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忻州市第十三中学小学部四年级英语老师胁迫其学生补课问题,教育部门作出回应。经了解,该教师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但尚未发生收费行为。补课内容确为课堂重点,但经过随机推门听课,不存在“课堂上不讲留一手”一说。为防微杜渐,学校对该教师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立即解散补习学生,学校持续跟踪监督。本人认真接受批评,主动做书面检查,保证今后认真组织教学,利用自习、课余时间进行个别辅导,严格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同时学校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底线意识,绝不允许类似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忻州随手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