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低保户,又是盲人,8月份住院用了4000元, 医保为什么只给我报了1700元?”近日,在市医保局值守《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时,梓潼县的王先生打进热线,对他的住院医保报销待遇提出了疑问。
热线值守后的第二天,记者联系问题反映人王先生,因电话一直打不通,记者便与市、县两级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其住院就医的梓潼县人民医院了解情况。该院相关医务人员调出了王先生的住院资料,王先生今年8月在该医院接受住院治疗7天,总计花费3941.41元,经医保报销了1694.12元,与热线反映情况相符。
进一步核查,记者一行又前往该县医保局就业医保服务大厅,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比对医院的结算信息。梓潼县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唐华说:“据查,王先生是二级残疾人,他的保费是财政统一缴费的,享受的是一般居民的报销政策,经比对,王先生此次住院医保报销的金额和我们系统是一致的。”
根据2017年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标准和报销比例与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区域及等级相关。医疗机构级别越低,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就越高,反之,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起付线越高,报销比例就越低。
例如: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住院就医,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8%;在三级乙等医院就医的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8%。而此次调查采访中,问题反映人王先生就医的梓潼县人民医院,属于三级乙等医院。
市医保局待遇支付科科长肖化林说:“将王先生的治疗费用套入公式计算,这次他的报销费用是没有问题的。下一步,我们也准备将医保报销公式放到医院结算清单上面去,方便参保人员查询。”
据了解,统筹基金支付计算公式为: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一次性住院医疗总费用-全自费-乙类及特种自费)-起付线]×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市民朋友可以根据这一计算公式自行计算具体住院报销金额。(绵阳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贾斐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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