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改革开放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产品之一,属于绿色环保、贴近民生、拥有高度自主产权的民族产业。自我国第一台电动自行车生产面试到现在二十余年间,电动自行车逐步发展成为国内重要的交通工具,根据工业部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2018年全国交通工具产量中电动自行车排名第二,仅次于两轮脚踏自行车,成为中国交通工具制造领域规模较大的制造产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电动车使用人群数量的庞大,问题也就随之而来。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群众多,国家却迟迟未出台真正意义上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法律法规,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导致了电动车行业的疯狂生长,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交通道路因为电动自行车部分使用人群的不规范行驶而拥堵不堪,交通事故频发!甚至一些车主到处停放,胡乱充电,致使火灾事故不断,经常性的有人员伤亡的事故报道出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人们都在盼望着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终于在2019年4月15日。号称史上最严规定的“新国标”横空出世。自新国标实施以来,全国各地为了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加强电动车管理,均实施了符合当地实情的管理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不久前,苏州昆山警方对一名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的女子执行了行政拘留的处罚,罚款200元,行政拘留2日,系江苏首例!无独有偶,近日,广西钦州市交警在进行电动车违法整治,某女子驾驶的轻便两轮摩托车涉嫌超员被拦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由于该车辆参数和性能均不符合新国标的要求,属于轻便电动二轮摩托车,且已经上牌登记,因此对驾驶人就有了驾驶资质的要求,驾驶人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为E的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该类车辆,该女子不具有该驾驶资质,属于典型的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经过调查民警核实该女子是无证驾驶,对无证驾驶处于罚款300元,并处拘留3日的处罚,其超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也将面临罚款150元和50元的处理,当日下午,交警将该女子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不久前,某地交管部门发布《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车主须知》,内容涵盖电轻摩上路、交规等问题,成为各地管理电轻摩的重要参考。

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如下:

1、无证驾驶轻便电动摩托车的,罚款500元,还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

2、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罚款100元;

3、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违法记分2分;

4、辆未定期年检的,罚款200元,违法记分3分;

5、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违法记分1分;

6、饮酒驾驶的,罚款1500元,违法记分12分;

7、醉酒驾车的,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以上通知可知,驾驶电(轻)摩必须要有E/F驾驶证,悬挂机动车牌,骑行时佩戴头盔,一旦被查罚款、记分、扣车,一个都跑不了。

虽然“新国标”已经出台。关于电动车是电摩、电轻摩还是电动自行车的区别已经划分。但是由于出台时间短,全国各地对于电摩管理至今都没有相对成熟的管理条例,很多地方只有地级或者县级的一些针对电动车的法律法规。这不仅导致了消费者守法意识淡薄,更多的是给地方管理者如交警、相关部门对电摩的管理造成了混乱。今天从江苏省人大处传来消息,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11月26日开幕,其中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江苏省,将成为全国省级层面第一个就电动车管理立法的省份。

公安部门统计,目前江苏全省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超过3000万辆,而且这一数字还在以每年8%的趋势在增长。另一方面,在交通死亡事故中,涉及到电动自行车的高达36%,这一数据也在逐年上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提出,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今年4月15日正式试行,那么,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环节,再到已经上路的车,每个环节该怎么管?是否应该通过立法来明确?

代表和群众的呼声很快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近日召开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决定会议于11月26日在南京召开,其中一项主要议程就是,审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通过立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也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根本要求。”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说道。通过立法来实现对电动自行车的严格管理,江苏省走在了前列,对于审议的结果,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