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泉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晋江、石狮、南安、安溪、永春5家基层法院,开展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此次共宣判了7个案件涉43人,主要对操纵经营“黄赌毒”、充当“地下执法队”、使用“软暴力”讨债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依法严惩。

在打击“漏网之鱼”的同时,坚决“打财断血” 依法加大判处财产刑力度,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土壤。

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洪某慧开始混迹社会。为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他纠集了周某委、洪某成等人,逐渐非法垄断了南安市英都镇区域的赌场经营,并通过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恶名”初步形成。2016年10月间,洪某慧纠集周某委、洪某成等人聚众斗殴,造成了更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后,为壮大组织势力,获取更大经济利益,洪某慧于2017年1月起纠集周某委、洪某成等人,在赌场内内使用诈赌工具及“赌博药水”实施诈骗,而后有组织地对被诈赌对象进行非法讨债,实施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攫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欺压普通老百姓,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据悉,该组织成员众多,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有明确的组织约束、管理方式,并且通过违法犯罪,牟取了大量经济利益用于豢养组织成员、维护组织稳定、壮大声势、预谋犯罪,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危害了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南安法院经审理认为,洪某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某委等十八名被告人分别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开设赌场罪等罪名获刑二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来源:泉州中院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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