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专项整治房地产中介行业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住建发〔2019〕150号)文件要求,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及辖区房地产中介机构特点,在辖区内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房屋租赁服务公司(部)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此项行动,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行为;隐瞒影响房屋买卖、租赁信息行为;未按规定备案的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买卖、租赁合同行为;收取未明码标价费用行为;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保证金或预定金行为;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济服务行为;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行为;非法侵占或挪用客户交易资金行为;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捆绑式服务方式乱收费行为;捏造散步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业务行为;其他欺诈、瞒骗、威胁、恐吓交易双方等11项违法违规行为。

截止目前,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36人/次,对汇总的34户/家房屋租赁服务经营公司(部),通过实地检查、核对及电话联系,重新梳理建立28户/家房屋租赁服务经营户台账。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