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法德日意加澳俄的制度区别何在?

邵旭峰

现代西方的一个基本特点,

就是国家议会掌握最高权力

——说白了就是两块:

立法权

(指定硬性规则)和

最高决策权

——我们在讨论西方权力的时候,

习惯讲立法权,但不讲决策权,这是错的

,最少是残缺的。事实上,任何组织和国家机构,最高决策权才是最高权力。

当然,如果大多数民众反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和做出的决策就面临困境。但大多数时候,他们会提前参考民意。 另外,

民主国家修改宪法(根本法),需要国会三分之二议员同意

,并提交选民投票,半数以上选民同意,才能通过。直接用到民众的,

还有众议员的产生

(西方国家的众议员基本都是按照人数划分的选区选民选出来的。美国参议员是州议会选出的,其他国家参议员更多是贵族、政治世家、国王指派等等),

以及法国和美国的总统大选

——法国总统是直接由选民票数决定谁当,

美国是每州的选举人

(人数和本州在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人数等同)

把票全部投给本州选民票数多的那个人

——谁先拿到270张也就是一半以上的选举人票(美国总共538张选举人票=100名参议员人数+435名众议员人数+3张华盛顿特区选举人人数),谁就赢的大选。美国总统和副总统是“选举人”选出来的。请深刻理解这点,由于选举人的设置,所以全国计算下来,有时候会选民票少但选举人票多最终当选总统的事情,比如特朗普。

美国直接代表民意的是众议员,参议员直接代表的是州议会——当然,州议会直接代表民意。

美国直接决定美国总统当选还是落选的,是选举人票。在一个州内,是谁得票多谁就得选举人票多,但在全国不是这样,有时候选民票少但当选了总统。美国是每个州不管人数多少都有两名参议院,总共100名参议员,任期6年(超过总统2年);众议员基本是按照70万人一个选区划分的,总共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每个州的选举人和这个州的参众两院议员总数等同。全国选举人还需加上华盛顿特区3张票。这样下来,你应该能看出,人数少的州,在国会的议员比重、还有选举人的比重方面是占优的——这是美国国父们为了让人数少的州制衡人数多的州。美国国会每经过两年就进行一次国会选举——一次是总统大选时候同时进行、一次是从同任期之中选举一次,改选全部众议员和1/3参议员(每两年有1/3参议员任期到期),但无论参议员还是众议员,都能多次连任,没有任期限制。
美国总统,既是美国最高象征也是最高行政长官,还是最高领军者(总司令)。政府和军方最高层官员(比如部长、参谋长等),由总统提出,参议院审核通过。美国众议院,主要负责国内最基本事务(财经、教育、社保、医疗)等法案的提起,然后交由参议院表决;美国外交和军事事务,参议院直接掌握。所以,美国参议院,是国内事务的最高决策者、国外事务的直接掌控和决策者,总统团队任用的最终决定者。对于总统的弹劾,由众议院发起,但最终要参议院+最高大法官联合投票和最终决定。所以说,美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其实是参议院。总统更多是对参议院负责。

英国和日本、西班牙的政治结构比较像,一方面是都有天皇或女王或国王,这是国家象征,但最高行政长官——首相或内阁总理大臣,都是众议院(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英国和日本的参议院(上院)议员都是贵族以及女王(天皇)制指定的人担任,英国还有神职人员。

英国、德国、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西班牙、日本等等大多数西方国家和参考西方设立政体的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掌握立法权和最高决策权)都是众议院(议员由全民按照人数划分的选区直接选举产生),其最高行政长官(兼总司令),都是众议院多数党领袖,如果其总理所在党派失去众议院多数党席位,其也将立刻下台。

这些国家的参议院

(上院)

的权力远不如众议院

,对于众议院提案没有直接否决权,最多只有暂时搁置权,但众议院如果三分之二以上重新通过,则参议院将无权再干涉。在这些国家,都有国家最高的国王、天皇、总统(总统是选举产生,一般都是两院议员选举产生)等作为象征,最高行政长官产生后,需要“象征”做出确认。但法国是个例外,法国的最高行政长官是总统,是全民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所以虽然法国总统也对国会负责,

但独立性很大。

欧洲及相关国家,众议院掌握最高权力,可看作是对古代的颠覆,民权更高。法国更是如此,最高长官都是民选产生。美国更加意外

,参议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

。美国总统由选举人选出,参议员的影响比重明显更多。最纠结的,是俄罗斯,

俄罗斯总统,比法国总统级别更高

(一个是直接公开民选,一个是搞不清咋回事,直接就是——当然也走程序),前苏联解体后,叶利钦直接就是俄罗斯总统,之后传位给普京,普京这把控俄罗斯政坛已经20年了,说是民选,但民和选,都被普京和相应机构(比如克格勃)控制,这些年,不断有威胁到普京地位的政客和民间人士,不是莫名其妙死亡消失就是被抓,大规模的游行也被镇压。

当然,普京政府对内对外,也始终宣称这种“制度”是最适合俄罗斯和俄罗斯国情的最正确最好的道路。

总之,即使西方国家,民主模式也大不相同,最体现民意的政权,是法国,最高权力机构众议院成员和最高行政长官(兼总司令)总统都是直接民选。其次是其他国家(众议员由民选产生,最高行政长官兼总司令是众议院多数党领袖,民意居多的党派领袖是直接最高行政长官和总司令),最后是美国——具体前面所说。但似乎美国的政体更加稳定,美国参议员的任期则长达六年,有的好几任;当然,美国众议员也是如此,虽然一期只有2年,但可以长时间连任。美国总统只要自己没有违法(即便违法,美国历史上也没有被弹劾下台的总统),四年任期是肯定保证的——最多两任,罗斯福在战时4任。不太受民意决定的党派更迭影响和党派内部的领袖之争影响,即便如此,其权力也直接被国会尤其参议院限制,如果其不是参议院多数党成员,则直接就成了“跛脚鸭”。也就是说,美国每州的议会代表(参议员)集体掌控最高决策权,直接代表全民民意的众议院更多职权是提起国内重大事务提案,在总统选择方面,一个州的选举人不仅代表选民支持多的那个人的民意,还强行代表票数少的另外阵营的选民民意(就总统选举而言,美国在一个州内、人数多的压制人数少的民意;在全国,人数少的州联合起来可制衡人数多的州,参议员的权力比重要多),最后选择出总统,这样的体系反而更加稳定。说白了,美国就是全民民意由最高的精英代表把舵。来保证方向。换句话说,就是即使西方,也不是民意完全左右过国家,事实上,全民民意直接决定也是不可能,不说时差、生活、观念各不相同,你可以缩小到一个厂子,一所大学,有人在学习、有人在事件,有人在睡觉、有人在打游戏,有人在吃饭···全部统一,可能吗?····

绝对的民主,只会产生远超动物界的混乱。就无所谓什么主了,啥都主不了。至少在可见的未来,是这样。

一方面要尽可能民主,一方面要可操作性性强,只能折衷,同时尽可能优化。关键在于得到现实的可操作的最好的方式。

作者公众号:shxf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