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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天河经侦于昨日联系部分投资人,称钱端案中已有几名涉案人员被拘留逮捕,“其中包括(钱端实控人)陈强,另外也有招商银行的人,案件还在梳理中,大约年底前会有通告。”

对此,招商银行对媒体表示,对于有该行员工涉“钱端”案的相关信息,以公安机关正式公告为准;后续将继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在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司法机关作出裁决后,依法依规,承担应负的责任。

“钱端”案件始末

资料显示,钱端APP是招商银行总行在2016年力推“小企业E家投融资平台”项目的一部分,该项目的推广名叫做“员企同心”,分为企业版和个人版。企业版供银行对公业务使用,个人版是钱端APP。

招商银行宣传海报显示:“钱端是招商银行委托第三方软件公司开发的、基于我行员企同心产品和票据见证产品的互联网移动端投资工具。”据悉,这个“第三方软件公司”全称为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钱端成立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并不包含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权限。故钱端仅提供技术支持,而真正运营方为广东网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而网金控股与招行的合作始于2013年。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3年9月,招商银行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小企业E家上线运行,而当时小企业E家的运营方同样为网金控股。陈强正是钱端的实控人、网金控股董事长。

2015年5月8日钱端以及移动端APP改版上线,该时间节点后的2015年也是不少投资人第一次知悉并投资钱端发布产品的时间。

据投资人回忆并提供相关图片素材,2015年招行通过官网链接、客户经理营销、微信宣传、纸质和电子广告投放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广钱端APP理财平台,宣传材料中印有“招商银行旗下理财平台”字样。而该产品的标的,主要为短期票据融资,当时产品期限较短,以15-45天为主,投资收益在4%-6%,保本保息,并由永安保险承保。

事实上,招行已经成了钱端导流的“金字招牌”。钱端用户在百度贴吧、聚投诉等互联网社区表示,是通过招商银行的员工推荐、邀请等注册投资了钱端,聚投诉平台的一用户表示“因为有招商银行的背书,才投资了这家平台”。

去年年底,钱端在致广东市金融工作局的《关于钱端App运营现状及问题的情况说明》显示:“2018年12月份起,招商银行发布的部分项目开始出现逾期未兑付问题,后续可能出现待兑付的金额约14亿元(含投资额及投资收益)”。据钱端致招商银行的律师函显示,涉及投资者9000多人。

今年5月,钱端对外宣布该公司所售产品逾期,并表示投资产品无法按期履约与招商银行相关,已于5月22日向招商银行发出律师函,要求招商银行对截至5月20日已开展的业务提出处置方案。

5月27日,招商银行发布澄清声明,称已于2017年4月终止了与钱端公司的所有合作,目前招商银行与钱端公司及钱端APP无任何关系。

此后双方爆发“口水战”。6月26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发布通报称钱端已被立案侦查。

招商银行:以公安机关正式公告为准

在投资人提供的电话录音中,办案人员称“招商银行的人也抓了,网金的人也抓了。都已经批准逮捕,上个星期逮捕的。招商银行抓了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左创宏。”但该名办案人员同时强调,案件相关人员只是涉嫌犯罪,具体是否犯罪应由法院判决。

在另一份电话录音中,办案人员称警方已对相关嫌疑人做出了强制措施,其中陈强已被拘留,目前初步认定涉嫌职务侵占。该名办案人员表示,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钱款已经追查到了一定程度,但资金流向比较复杂,具体情况会有公告。

在被投资人问及招商银行在该案件中的责任时,该名办案人员表示,招商银行的责任还在进一步处理,“因为还有一些没有调查清楚的问题,下一步会继续进行调查。”

对此,陈强的律师张某称,陈强的确被采取了强制措施。至于招商银行是否有人被抓,张某表示,“具体说招商银行也抓了一些人,但具体抓了谁我没有看到案卷,我也不确定。”

有媒体就以上信息向广州天河经侦求证,对方表示,昨日为经办民警找相关人员核实信息,并不是每名投资人都会接到电话,案件的具体信息请留意相关公告。在被问到钱端的实控人陈强和招商银行相关人员是否已被抓捕时,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具体以经办人员说的为准”。

对此,招商银行回应媒体查询时表示,对于有招商银行员工涉“钱端”案的相关信息,以公安机关正式公告为准。如有招商银行员工涉嫌犯罪,招商银行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绝不回避、不护短、不姑息。后续将继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在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司法机关作出裁决后,依法依规,承担应负的责任。

广东、北京银保监局:招商银行存违规行为

今年9月,有媒体爆出,广东银保监局和北京银保监局认定招商银行存在违规行为。

广东银保监局在招商银行与钱端的纠纷投诉回复函中称,招商银行广中分行员工确实存在向消费者推荐“钱端APP”,推荐过程中为完整告知消费者招商银行于钱端APP产品的信息见证关系,未准确对风险进行提示。违法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3〕38号)第九条的规定。

北京银保监局在回复函中表示,经查,招商银行北京立水桥支行原客户经理于2015年向投诉人推荐钱端APP,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3〕38号)第十一条、十三条等规定,北京银保监局将责令该行限期改正。

来源:综合搜狐财经、新浪法问、证券时报网、中国基金报、金融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