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南秀林村位于井陉县中部地区,交通便利,人员车辆流动量大,社会治安形式复杂。多年来村两委班子把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突破点,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农村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目前,村内现有私营企业5家,个体工商户80余家,新建民居楼9栋,450户传统农民住进了新式楼房,村民安居乐业,邻里关系和睦,社会和谐稳定,该村成了远近闻名的和谐村、富裕村。2019年度,南秀林村荣获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坚持综治夯基,奏响稳定乐章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针对村综治现状,南秀林村在人财物方面大力倾斜,确保村综治中心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安装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全村重要公共场所、路口安装监控探头22个,全村治安状况一目了然。二是加强矛盾排调,实行档案管理。 健全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程序,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安排专人负责,掌握了解情况,研究解决办法,制定解决方案,耐心细致调解,并形成整齐规范的案卷文书。三是坚持组织传承,星火延续。 村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支部书记亲自抓,分管民调治保工作的委员具体抓,把综治工作作为锻炼和培养青年干部的平台,支部书记亲自进行“传、帮、带”。 20多年来,村委先后调解大小纠纷6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没有发生过一起信访事件,更无一起治安刑事案件,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二、坚持法治约束,奏响普法乐章

一是充分动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结合“六五”、“七五”普法活动,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向村民宣传《宪法》《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等与农村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理念,形成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把握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结合乡土风情,利用春节、消夏晚会等活动,将发生在村民身边的矛盾纠纷排调案例作为素材,与农村常用的法律条文相结合,让群众自编自演,用村民自己的语言形式表现出来,使一些枯燥生涩的法律条文变为村民通俗易懂的“口头禅”。三是依托平台,积极开展法治教育。 村里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张贴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法律知识疑问解答。 定期邀请秀林法庭、秀林派出所的干警开展法治讲座。 法治宣传的开展,增强了村干部和村民的契约精神。 高某才、高某红购房,高某都、高某柱赡养老人等纠纷,村干部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结合法律条文,圆满化解了纠纷,避免了矛盾升级。

三、坚持自治规范,奏响民主乐章

一是规范集体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根据相关规定,村“两委”制定村民会议制度、村委会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并悬挂上墙。 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及时”向村民公开。 对于村民普遍关心的村务决策、干部报酬、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清理、财务收支情况、社会保障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组织的监督检查,做到村务、财务两透明。二是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治。 将内容涉及土地管理、社会治安、村容村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的条文、村规民约以及部分规章制度编印成册,分发至每家每户,让每位村民都懂法、知规,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能力。三是倡导节俭办事,大胆移风易俗。 村干部、党员带头,引导村民崇尚节俭,树立文明乡风。 成立村红白事理事会、文艺理事会,全村实行禁炮、禁“白”,破除大操大办婚丧陋俗,规定“办事”招待规格标准,用黑纱、白花代替以前的白洋布孝服。 村里购置灵桌供村民免费使用,并设置移风易俗奖300元。 杜绝铺张浪费,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四、加强德治引领,奏响和谐乐章

一是繁荣文化活动,引领健康生活观念。 加强日常文艺活动组织领导,村里现有广场舞队伍2支,太极表演队1支,鼓乐队1支。 每年定期组织消夏晚会、迎新春晚会、正月体育活动节(乒乓球邀请赛、猜谜活动、扑克象棋羽毛球比赛等),用健康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日常生活。二是建设美丽乡村,树立文明时尚新风。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等评比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带动全村群众逐步树立文明整洁新风尚,村民自觉清扫门里门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蔚然成风。三是弘扬民族美德,倡导孝老敬亲传统。 每年为全村50岁以上村民免费体检,中秋、春节为60岁以上村民发放福利和慰问品,实现老有所养。

(来源:石家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