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时候应该都读过鲁宾逊漂流记吧,语文书本上有节选的部分,而且老师还要求在课外阅读,可以说是不想熟悉也得熟悉,鲁滨逊漂流记其实也激发了大家到荒岛冒险的一个好奇心,许多冒险家据说小时候就是因为看这本书才走上冒险之旅的。
而且这本书还满足了我们的一个想象力,而且从中我们也可以学到许多野外求生的技巧,当时这本书成了西方文学中第一个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不过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遭遇就没那么好了,他的一辈子不是在坐牢的途中就是在躲避债主的途中,为什么他会受到这样的待遇呢?其一生的遭遇又是如何?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丹尼尔·笛福,英国作家,被誉为欧洲的小说之父,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之父,英国报纸之父、现代新闻业之父。1660年5月6日笛福出生在英国伦敦,他并不是贵族,父亲经营一家屠宰场,虽然他不是贵族,不过不妨碍他对贵族身份的追求,他花钱买了一个盾形的纹章,又虚造了一份家谱,以此来证明自己出身于贵族。
本来他父亲希望他做一名牧师,不过他对此并不感兴趣,他在20岁的时候选择经商,他不是一个言行一致的人,他常常劝别人晚婚,不过他24岁的时候就结婚了,他娶了一位酒商的女儿,得到女方3700英镑的嫁妆,他召集了包括妻弟、妹夫在内的亲戚来合伙做百货生意还做酒的贸易。
他还做起投资,并获得一大笔利润,不过他的胃口越来越大,最后当他回过头来却发现他已经亏欠了17000英镑,为了还钱他也进行过写作,不过发现写作不赚钱,所以他又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砖瓦厂,他不信英国国教,所以出版小册子来抵制,被英国女王安妮通缉,被判戴着刑具示众三次,罚款三百,不过罚多少钱对他来说都没关系了,反正之前那17000英镑也还不清。
英国国务大臣哈莱让他重获自由,他便充当哈莱的情报员,后来哈莱倒台,笛福又再次锒铛入狱,几年后他开始创作《鲁滨逊漂流记》,这时他已经59岁了。到了笛福的晚年,他的重负也慢慢少了一些,过得也算舒心,也开始写了几本书。
而且他的很多债主也被他拖着不还多年也拖死了,他卖掉小砖厂也还了一部分债,还在伦敦附近买了一套房,笛福好不容易能歇口气了,然而不久之后这些债主的遗孀又开始跟他打官司,笛福为了自己的财产被没收,于是他将住房与财产都过户给他的一个儿子。
结果他这个儿子是个败家子,他曾经这样评价他的儿子:“我把自己置于他的从属地位,信赖他,把我尚无生活保障的其他孩子托付给他,而他却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折磨那些孩子,折磨自己行将就木的母亲,他本人过着极为富足的生活”最后为了躲债,已经七十多岁的笛福只好藏起来,在伦敦老城租房,最后死在租房里。
英国人通常有事先写墓志铭的习惯,笛福只是在墓碑刻上自己的名字,不过后人又给他补上:《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
大家对一辈子不是在坐牢就是在躲债主的笛福怎么看,也可以在下方进行留言或评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