懦弱怕事的宋高宗,听从了宰相秦桧的意见,决定与金议和。而金提出以杀岳飞作为议和的条件,宋高宗与秦桧经过密谋之后,答应了金的这一要求。

公元1140年,正当岳家军乘胜追击,准备渡河作战时,宋高宗赵构、宰相秦桧以“孤军不可久留”为由,在一天之内,连下了12道金牌,迫令岳飞退兵。

十二道金牌,宋代凡赦书及军事上最紧急的命令,用金牌,由内侍省派人递送,叫做“金牌”,后来是紧急命令的代称。连续十二道金牌,表示命令万分紧急和重要。

岳飞上书力争,但宋高宗执意不肯。如果不依诏退兵,就有违抗朝命之罪。岳飞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决定放弃有利的战机,班师回朝。

他悲愤交集地感慨道:“十年之功,毁于一旦。”班师时,久久渴望王师北定中原的父老兄弟,拦道痛哭。岳飞下令,留兵5日,保护人民南撤。

7月间,岳飞率军撤至鄂州,已收复的郑州、颖昌、蔡州、淮宁等大片土地又被金轻而易举地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