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股长郑长松违规接受吃请问题
2018年10月,时任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股股长郑长松,在承办福鼎市某砂石有限公司申报临时用地手续期间,违规接受该公司股东王某某等人的宴请,共计人民币2128元。 此外,郑长松还有其他违纪问题。 2019年9月,郑长松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佳阳畲族乡周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周问栋等人虚报工程项目套取上级资金用于购买土特产等支出问题
2013年,时任佳阳畲族乡周山村主任周问栋、党支部书记周义鸿和驻村第一书记董伦鲜经商议后,决定采取虚报工程项目套取上级资金方式,冲抵2012年至2013年间购买土特产等违规支出,共计人民币5.75万元。 此外,上述人员还有其他违纪问题。 2019年11月,周问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董伦鲜、周义鸿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管阳镇管阳村党总支书记张郑龙、村主任蔡永象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
2018年,张郑龙、蔡永象在先后担任管阳镇管阳村主干期间,以森林防火巡逻、精准扶贫入户、村务监督委员会核账等名义组织村干部及部分村民聚餐10批次,违规公务接待2批次,以上消费均在村集体财务报销,共计人民币4406元。 2019年11月,张郑龙、蔡永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表明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不收手、不收敛现象依然存在,违纪问题履禁不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任重道远。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不能守住立党初心、实现执政使命。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紧盯关键少数,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巩固提高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太姥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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