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出版管理层次;宏观调控机制;层次关系
一,出版业管理层次
出版业的宏观管理。这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全国出版业的各个组成部分统一进行的、系统而全面的管理。
出版业的中观管理。这是指出版系统内的各种行业组织对构成出版活动的各个子系统所进行的分类协调与管理。
出版业的微观管理。这是指对各类出版发行企业所进行的管理。
二,出版业管理宏观调控机制
出版宏观管理是一个国家政党、政府对出版业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的统一、系统而全面的管理。出版宏观管理体系则是指出版宏观管理的主体与客体在外界环境的影响下,彼此结合,相互作用、相互联系,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或功能而形成的整体。按照系统论论,出版宏观管理体系具体包扩管理主体、管理客体、管理目标、管理手段和管理内容等要素。在出版宏观管理过程中,管理主体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管理客体进行监督,以期达到预定的目标。在我国,代表党的党委宣传部门和代表政府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是出版宏观管理的主体,其主要职能有制定出版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批出版发行单位、监管新闻出版活动和市场主体、组织出版物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评奖和表彰活动等。
在我国出版业的宏观管理中,行政手段占据了主导地位。管理机构通过审批、核准、许可、登记、合同管理、市场管理等手段直接指导和约束出版市场行为。以出版社的设立程序为例,《出版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通知主办单位。行政机关扮演了终审的角色,直接管理,层层审批,程序过于复杂。同时,由新闻出版总署直接领导的每年一次的“扫黄打非“以及对出版物市场的稽查工作等,还有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出版企业领导的任免等,都是行政手段干预出版活动的具体表现。
三,层次关系
出版业的宏观管理,是管理体系的主体,中观及微观层面则属于管理体系中的客体范畴。中观层面上的各种行业组织是行业管理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及政党决定了行业组织的强意识形态,而我国出版行业协会的性质又决定了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管理人员往往由上级领导机关指定任命,一般由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构成,领取政府的工资,具有政府行政职位的性质,职权的行使上也不能完全代表本行业企业的利益。我国出版行业协会在上传下达政策信息、行业培训、组织书展等方面虽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总的来说对行业的代言功能较弱,工作没有规范化。而微观层面上的各式各样的企业同样受强意识影响,为政府及政党服务及监管,但其也在自己小领域里施行监管。以市场需求,价格成本,文化需求为导向,控制并管理生产要素投入比,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以期利润效益的最大化。
四,更好发挥作用的方法
在我国出版业的宏观管理中,行政手段占据了主导地位,出版资源大多为强意识形态的主流文化所占据,一些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甚至部分出版机构打着国家利益的幌子来谋取小集团的利益,容易产生出版界的权力寻租,从而阻碍出版制度改革。在促进出版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当逐渐弱化行政手段的调控地位,在经济手段及法律手段上加大力度。更甚,逐步有序开放出版业准入门槛。这有利于消除出版业编辑环节国有资本垄断带来的效率不高、买卖书号、非法出版等一系列弊端,也便于完善出版组织的市场退出机制,加大传统国有出版组织的改革压力,激发其创新意识。
浅论出版管理层次间的关系及更好发挥作用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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