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领先的ICT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提供商,国内顶级的科技巨头、世界500强企业,华为从来不缺少热点与关注,但近日,一则关于“华为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起诉敲诈勒索、被捕251天”的新闻,将华为与一位前员工的陈年纠葛展现在了公众面前。让人们从不同角度重新审视这个备受赞誉的龙头企业。

尽管涉事双方都已经发话,但事件仍然扑朔迷离、错综复杂,本文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界面新闻、澎湃新闻、腾讯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梳理目前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

事件起因:索要离职赔偿却换来牢狱之灾

李洪元于2005年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离职前李洪元就职于在逆变器部门。

在华为工作期间,李洪元发现部门造假等一些问题后,在2016年11月21日向公司的投诉邮箱发了一份匿名邮件。至于发匿名邮件的动机,按照李洪元后来的介绍:“我当时以为公司高层会晤我,给我一个说话的时机。”

一年之后,公司审计组对逆变器部门开展了调查,随后,人力资源部找到李洪元告知他合同到期了,并表示不想续约。

离职谈判开始后,双方在N+1和2N的赔偿标准上有些争议。按照李洪元对媒体的说法,当时部门领导同意了2N的方案,还包括年终奖。与此同时,李洪元将对话录音,这也成为他的重要证据。

2018年3月,李洪元过去所在部门的秘书,通过私人账户向其转款304742.98元(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笔钱款里未包含年终奖。因此,李洪元开始起诉华为,要求赔偿年终奖,期间也经过多次开庭,但诉讼结果还未有定论。

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

被拘251天的噩梦

2019年1月22日李洪元被逮捕,最终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9年8月23日被释放,总共被捕了251天。

在被羁押的251天里,他先后涉嫌职务侵占、侵犯商业秘密、敲诈勒索三个罪名。从相关法律文书和李洪元辩护律师的调查结果来看,李洪元被抓源于华为的控告。

按照李洪元对媒体的介绍,最初抓他的原因是涉嫌职务侵占。但到了派出所以后,罪名就变成了泄露商业机密。

2018年12月16日,公安机关对李洪元进行了三次讯问后,确认他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2018年12月28日,华为公司补充报案材料,再次控告李洪元于2018年1月31日与部门领导何某东洽谈离职补偿过程中,采用敲诈的方式,迫使何某东同意私下给付额外补偿金33万元,以换取他不闹事,不举报,顺利离职的承诺。何某东迫于压力,不得不同意给他33万元。于是,李洪元的罪名又变成了敲诈勒索。

在这期间,李洪元手里保存的那份录音成为了关键证据。

李洪元称:“4月16日,检察官第一次来找我,我才得知华为的HR何某说我敲诈勒索30万,这是我被抓的原因。第二天我见到我的律师,让她转告我的妻子去找录音,并在4月把录音交给了检察机关。”

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及录音资料文字版证明,当时的商谈是在双方有说有笑的基础上进行的,最终经过2小时12分24秒的充分协商,达成了离职补偿协议,整个过程并无李洪元实施威胁或要挟的语言。

在被释放后,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补偿决议书》,李洪元取得了包含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0万元的国家补偿;同时会向李洪元原作业单位及其父亲地点的作业单位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华为的表态再次引来质疑

事件热度升级后,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回应称,正在了解处理此事。

12月2日晚间,期待已久的华为回应也正式发出,华为表示: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华为并没有披露事件的真相,这一官话套话般的表态引来各大媒体、评论家的质疑:

《澎湃新闻》发文《拒不道歉的华为:没有同理心,让人害怕》,文章内容表示:“你告去啊!”大概可以用这4个字,来概括公众等了整整一天的、华为对李洪元案的回应:没有道歉,不屑解释,不想沟通,实力掉粉,居高临下。

《钱江晚报》也发布了一篇名为《华为,你错了!》的文章,文章指出,水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251李洪元事件一出,华为暴露出的问题令人瞠目,令人生气。一个堂堂的企业,竟然滥用公权力,把内部员工的纠纷,用诬告的方式,险些变成了一起冤假错案。华为,你错了!

而当事人李洪元在看到华为官方回应后当即表示:“大家看看先,我听全国人民的。”

面对舆论的持续发酵,12月3日,李洪元再次做出回应。他对腾讯新闻《一线》表示,“我现在不敢在深圳待着了,已经买了今天中午的火车票,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老家。”对于下一步动作,李洪元还没想好,决定先看看形势再做打算。

最后:五大疑问仍待解答

目前,这起案件仍旧存在着众多尚未厘清的关键点,华为的回应仍未完全解答这些疑问。比如:30万元的离职补偿究竟是否合理?华为又为何通过私人账户转账该款项?华为是否有意诬告?华为的逆变器业务又是否存在造假?这些都需要华为官方进一步澄清。

1、李洪元的索赔是否合理?

李洪元在华为工作超过12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样看来李洪元索赔是合理合法,至于索赔金额30万余是否符合规定,华为方面并没有做出回答。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界面新闻的报道,李洪元在2018年3月8日收到30万元之后,认为此前答应的年终奖还没给,所以在2018年11月7日起诉了华为,欲拿回总共20余万的年终奖,但在2018年12月16日被抓。

2、为何用私人账户转账?

根据李洪元在时间视频采访中的描述,华为早先N+1的赔偿是通过公司账户转账,而后来的30万元是通过HR秘书私人账户转账。通常来说,公司的赔偿应当是由公对私,即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账户的。华为通过私人秘书转账的做法引来多方质疑。而私人账户转账记录也直接成为华为起诉李洪元涉嫌敲诈勒索的证据之一。直到后来李洪元妻子出示的离职赔偿协商时的录音才让李洪元最终不被起诉。

3、华为逆变器业务是否存在造假?

根据李洪元的描述,自己在逆变器事务部作业期间,发现了事务造假问题。“我当时所在的逆变器业务,是一个通过政府补贴而存在的行业。销售毛利低,想要赚钱只能把规模做大。部门业务造假很早就开始了,公司大量资金被占用、仓储、存货方面都承担着巨额损失。”

而在向公司发送了告发邮件后,李洪元发现自己在工作中遭遇边缘化,最终被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4、华为HR是否存在诬告?

根据澎湃报道,李洪元被抓起初的理由是涉嫌职务侵占,后来变更为侵犯商业秘密,不过在多次讯问后,公安机关确认他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华为为何多次变更不同的理由控告李洪元?是否存在诬告的因素?华为在官方声明中并未直接回应,称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对于李洪元因证据不足而不被起诉,华为方面称,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

5、华为是否要道歉和赔偿?

李洪元重获自由后,于今年10月申请了国家赔偿,并在今年11月获得了龙岗区检察院赔偿的107752.94元,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长达8个月的拘留之后,虽然李洪元已经获得国家赔偿,但外界也在关注华为方面是否对此事存在责任,以及是否需要道歉和赔偿。

这些疑问只有在真相大白之后才能解答,但不论结果如何,在这次事件中华为的做法、回复都引发了大量的关注、不满,将会给华为未来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